官員犯什麼罪會被判死刑
2021年1月5日,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由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提起公訴的中國華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賴小民受賄、貪汙、重婚一案,對被告人賴小民以受賄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貪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二百萬元;以重婚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據不完全統計,2000年至2020年,被判死刑的省部級官員至少有6人,分別是:
1.胡長清
江西省原副省長
2000年2月15日,江西省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公開審理江西省原副省長鬍長清受賄、行賄、鉅額財產來源不明案,一審判處胡長清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財產,追繳非法所得。
2.成克傑
全國人大常委會原副委員長
2000年7月31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判處全國人大常委會原副委員長成克傑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3.王懷忠
安徽省原副省長
2003年12月29日,山東省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安徽省原副省長王懷忠犯受賄罪、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一案作出判決,認定王懷忠犯受賄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犯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4.呂德彬
河南省原副省長
2005年7月22日,河南省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查明:被妻子陳俊紅當場捉姦的河南省副省長呂德彬多次和河南省新鄉市副市長尚玉和商量謀劃殺害陳俊紅。2005年6月8日,尚玉和僱請殺手張松雪、徐小同將陳俊紅殺害並殘忍分屍拋棄水庫。9月30日下午,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呂德彬被判處死刑。
5.鄭筱萸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原局長
2007年5月16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鄭筱萸涉嫌犯受賄罪、翫忽職守罪一案,並於5月29日作出一審判決,認定鄭筱萸犯受賄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犯翫忽職守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6.趙黎平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原副主席
2016年11月11日,趙黎平故意殺人、受賄、非法持有槍支、彈藥、非法儲存爆炸物案一審宣判,趙黎平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2017年2月28日下午,山西省高階人民法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綜合新華社、央視新聞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