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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案發到宣判,只用31小時!

作者:由 青縣普法 發表于 書法日期:2022-08-23

什麼叫速裁法庭

酒後危險駕駛

凌晨4點案發

次日中午11點宣判

怎麼會這麼快?

從案發到宣判,只用31小時!

懷柔區看守所中的林某悔不當初。凌晨4時許,她酒後駕車行駛在懷柔區青春路一處路口時,與前方等候訊號燈的雷某所駕駛轎車相撞。鑑定後發現,她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59。3mg/100ml,達到醉酒標準,涉嫌危險駕駛罪。

民警初步判斷她犯罪事實清楚、證據充分,危害較輕且認罪態度較好,立案後對接檢察院、法院等部門,啟動48小時刑事速裁機制處理。司法局指派法律援助律師為他提供法律幫助。

次日中午11點,林某被帶到位於看守所旁邊的執法辦案中心速裁法庭,接受審判。

北京市懷柔區人民法院外的速裁法庭設施齊全。審判員張慶久依法主持庭審,公訴方發表指控意見,林某平靜受審。

她對指控的犯罪事實、罪名和量刑建議沒有意見,自願認罪認罰。經過十幾分鐘的審理,張慶久認為該案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依法當庭宣判:被告人林某犯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兩個月、罰金3000元。林某當庭表示不上訴。

從案發到宣判,只用31小時!

31個小時能做什麼?

林某危險駕駛案件從案發到宣判,31個小時內,立案偵查、調查取證、偵查終結、提起公訴、審理判決依法有序進行,執法辦案中心見證了它的全流程辦理。

2個小時能做什麼?

懷柔法院從受理到結案,更是僅用時2個小時。

如此快速,得益於司法體制改革後推行的48小時刑事速裁機制。公檢法三機關在執法辦案中心設立速裁辦公室和速裁法庭,案件嫌疑人被統一拘束到該中心直至被看守所收監的48個小時內,由公安完成偵查活動並移送案件給派駐檢察室,派駐檢察室指派專職員額檢察管審查案件並適用認罪認罰制度後將案件起訴至速裁法庭,速裁法庭適用速裁程式審理案件並作出判決。

如此,“一站式”辦案、“無縫式”對接,大大縮短了在途和協調時間,讓刑事案件辦理跑出了加速度。

這麼快,能保證辦案質量麼?

48小時刑事速裁機制只適用於案件事實清楚、當事人認可、證據確實充分的簡單刑事案件,雖然全程提速,但被告人的知悉權、程式選擇權、獲得法律幫助權等訴訟權益都會得到保障。

懷柔法院透過48小時速裁程式,有效貫徹繁簡分流、集中辦理原則,全面落實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節約司法資源,減少了不必要的程式空轉,實現了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相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