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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圍城”女性成離婚原告主力軍

作者:由 北青網 發表于 書法日期:2023-01-09

中年離異女人怎麼過

根據民政部近日釋出的資料,2022年前三季度有164。3萬對夫婦結束婚姻,比去年同期增加5。9萬對,同比增加3。7%。婚姻律師劉輝表示,在離婚案件中,女性是原告的佔比更高。

記者近日採訪了幾名離婚女性,他們有的曾是全職太太,有的與前夫從校園戀人走到婚姻,有的則是高齡產婦,擊垮她們婚姻的“最後一根稻草”可能是孩子,可能是夫妻雙方的成長步調不一致,可能是一方違反忠誠協議……對於這些走出“圍城”的女性,結婚未必是幸福的起點,而離婚卻是重獲新生的開始。

文/廣州日報全媒體記者 周偉良

想改變現狀:女性離婚有年輕化趨勢

最高人民法院2018年曾釋出資料稱,女性主動提出離婚的情況佔到全國審結的離婚糾紛案件總數的約74%。

北京市振邦律師所合夥人、北京振邦婚姻家事爭議調解與服務中心主任劉輝律師長期在一線做婚姻家事業務。儘管多年資料未有更新,但劉輝告訴記者,在婚姻諮詢中,目前離婚案件大多數仍是女方提出來的。“我代理的案件當中大部分原告都是女性。”

為什麼女性提離婚的比較多呢?劉輝在接受諮詢的過程中發現,這些女性在婚姻中會感到自己的付出比較多,得到的回報和對方的迴應較少。“有的女性感覺自己的價值都被榨乾了,因此想透過離婚來改變現狀。”

35歲的沐沐(化名)就是想改變現狀的人,她和前夫的離婚糾紛鬧了兩年多,今年終於告一段落。沐沐獲得了女兒的撫養權,代價是支付了前夫110多萬元,並獨自承擔近200萬元的房貸。雖然代價頗高,但沐沐認為自己“獲得了新生”。

28歲的柳溪(化名)今年剛領到了離婚證,她和相親認識的前夫打了一年多離婚官司,最終結束了7年的婚姻,她獲得了女兒的撫養權,但因為財產糾紛複雜,她還要繼續打財產官司。

劉輝發現,離婚有年輕化的趨勢。“60後、70後的夫妻離婚較為謹慎,離婚週期也相對較長,而80後、90後的夫妻離婚較為乾脆,尤其是90後的夫妻比較遵從內心和自我感受,在婚姻中不想忍受對方的缺點,因此離婚的決心更大。”

劉輝分析,部分男性由於工作忙,家庭參與度低,這樣的婚姻女性的獲得感會變低,因此女方提離婚的較多。在劉輝經手的離婚案件中,出軌、債務、父母干預、子女教育都能夠成為夫妻走出“圍城”的原因。“出軌是導致離婚率較高的原因,而因為債務問題離婚的也不在少數。子女教育理念不同、婆媳矛盾等也是離婚的原因。”

“分道揚鑣”:因夫妻成長步調不一致

35歲的沐沐是深圳一家科技公司的研發經理,月薪3萬元。她37歲的前夫在做了3年“全職奶爸”後,適應不了高強度的工作節奏,離開深圳回到粵西老家工作。夫妻間的成長步調相差太遠,最終兩人“分道揚鑣”。

沐沐與前夫相識於校園,18歲的沐沐到廣州上大學,遇到彼時20歲的帥氣師兄,兩人在大學校園裡擦出愛的火花,成為彼此的初戀。男方畢業後在廣州工作,之後沐沐畢業到深圳工作,他跟隨她到了深圳。

2013年,沐沐在親友的祝福聲中步入了婚姻。儘管從校園愛情到婚姻修成正果,但沐沐和前夫並未如童話中的王子和公主那般快樂:婚後男方一心想著賺大錢,對工作不上心,經常幹不順心就裸辭,一直處於做做停停的狀態。剛開始沐沐好言相勸,希望前夫好好工作,在職場上一同進步,為兩人的將來積累財富。但前夫還是在工作中一遇到挫折就辭職,更是在沐沐懷孕六七個月的時候沒和她商量就又辭掉了工作。

2016年,隨著女兒出生,前夫索性放棄工作全職在家帶娃。養家的重擔落在了沐沐的肩上,她不敢懈怠,產假休完馬上回公司報到。然而,2019年女兒上幼兒園後,前夫找工作頻頻受挫,脾氣也越來越暴躁,在家待業期間他常常不能控制情緒。

2020年1月,前夫甩出一份離婚協議,要求離婚。為了讓雙方好聚好散,沐沐在離婚協議書上籤了字,隨後前夫收拾好所有的行李離開了家。但之後他又反悔,凌晨時分回來砸門求和好,還驚動了鄰居投訴到物業。

那次鬧劇讓沐沐堅定了離婚的念頭,原本相約到民政局協議離婚,由於前夫多次推脫,沐沐無奈去年起訴離婚,打了一年多的離婚官司,沐沐贏得了孩子的撫養權,並支付給前夫110多萬元的房產分割費,獨自承擔起200萬元的房貸,終於走出了“圍城”。

律師:“法律上沒有假離婚”

有人離婚,是真的從此各走陽關道,而有的人離婚卻是離婚不離家的“假離婚”。劉輝說,有的夫妻出於各種原因會辦理假離婚,但假離婚會引發很多問題。尤其是透過民政局協議離婚的,雙方約定好孩子、財產的分配後,如果一方反悔,另一方就只能啞巴吃黃連。劉輝所在律所曾接到假離婚的案子,但從一審打到二審都打不贏,因為夫妻間預設的假離婚,在法律上就是真離婚。儘管普法時經常會講到“法律上沒有假離婚”,但還是有人“前赴後繼”地寫離婚協議。“如果沒有欺詐、脅迫等前提,想撤銷假離婚非常難。”劉輝提醒。

今年44歲的花姐(化名)於2020年與前夫辦理第二次離婚,離婚後卻因為第一次“假離婚”與前夫打起了財產官司。原來,2005年,27歲的花姐與前夫結婚,次年他們生下一女。夫妻倆從小生意做起,經過多年打拼在深圳成為有房有車一族。2016年3月花姐再度懷孕,當時因為還不太理解開放二孩政策,夫妻倆先是辦理了“假離婚”以生育二孩。2016年10月,彼時38歲的花姐生下兒子。在生產前兩週,花姐與前夫辦理了復婚。

中年得子,花姐全身心投入到對新生兒的照顧中,但令她意外的是,前夫在她懷孕期間與公司一名女員工有染,花姐簡直不敢相信這是真的。相濡以沫10多年,身邊的親戚都在勸花姐不要離婚。她開始也很動搖,但自己身為高齡產婦,在兒女齊全時前夫竟想離開她。

花姐於是在2020年開始與前夫分居,並起訴離婚,直到2021年才判決了離婚,但兩人的財產糾葛卻還沒完。由於前夫在2016年假離婚期間為“小三”買房、轉賬,這部分“糊塗賬”並未發生在婚姻之中,因此花姐在離婚後一邊照顧著年幼的兒女,一邊繼續跟前夫和“小三”打財產官司。

建議:到法院協議離婚效率更高

離婚,不僅僅是領一張證這麼簡單。夫妻財產已經深度繫結,如何分配財產不僅關乎雙方婚姻中的付出,還關係到往後各自的生活水平。劉輝表示,如果夫妻間真的到了不可挽回的地步,直接去法院辦理協議離婚可以減少離婚成本。“透過民政局協議離婚,如果一方不講信用,不按照民政局的離婚協議履行,另一方還是隻能到法院起訴,法院作出判決後才能申請強制執行。”劉輝說,如果從一開始雙方就到法院協議離婚,法院作出的民事調解書經雙方簽收後就產生了法律效力,一方如果不履行,另一方可直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