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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入殮師殺害智障男子,頂替他人火化,只為了9萬元錢

作者:由 清風律言 發表于 書法日期:2023-01-25

可以戴去世親人的首飾嗎

金錢是一種有用的東西,但是,只有在你覺得知足的時候,它才會帶給你快樂,否則的話,它除了給你煩惱和妒忌之外,毫無任何積極的意義。——席慕蓉

案例:入殮師殺害智障男子,頂替他人火化,只為了9萬元錢

金錢給人帶來的方便大家都明白,可是“君子愛財,取之有道”,如果人人都為了金錢忽視道德與法律,那麼獲取到的金錢也會輕易被奪走。

今天的案例就與極端追求金錢有關,黃某某(化名,文中人名均為化名)為了9萬元錢,視人命如草芥。

2017年,鄭某超身患肺癌,因為到了晚期,各種治療手段失效,鄭某超知道自己時日無多,找來了家人交代後事。

鄭某超告訴弟弟鄭某明,自己沒別的要求,就希望死後能進行土葬,找一風水寶地讓自己入土為安。

案例:入殮師殺害智障男子,頂替他人火化,只為了9萬元錢

鄭某超所在的地方土葬傳統濃厚,而他本人比較迷信,強烈要求土葬,在哥哥的要求下,鄭某明答應了。

在哥哥去世後,秉著尊重死者的想法,鄭某明找了多種關係,最後聯絡上某殯儀館的負責人劉某貴。

劉某貴和鄭某明商量了一下,聲稱自己能讓死者土葬,但要10。7萬元的酬勞,鄭某明答應下來,而問到劉某貴如何讓哥哥土葬,劉某貴說出了一個驚人的計劃。

當時,相關的規定要求很嚴,去世的人一律要求火葬,但劉某貴卻從中發現了漏洞。

劉某貴的方法就是找一具沒有身份的屍體,“李代桃僵”,以死者的身份進行火化,之後偷換出來的死者遺體怎樣處理都行。

案例:入殮師殺害智障男子,頂替他人火化,只為了9萬元錢

其實這裡要說下土葬的弊端,土葬除了佔用耕地之外,屍體埋在土裡會腐爛,而地下水會受到汙染,相當多的農村墳墓離水源地近,所以國家才明令禁止土葬。

有些地方迷信思想濃厚,相信入土為安的說法,但說到底人也不是從土裡生出來的,還是以往封建觀念在作祟。

火葬和土葬其實沒有太多區別,火葬之後,死者的骨灰也要埋入土中,無非是屍體的處理有爭議而已,一個是先火化,一個是屍體自行降解,最終都是要“入土為安”的。

劉某貴經常和主張土葬的家屬打交道,這種事情也做過,為了10多萬的酬勞,他違背了道德和職業規範,當然也違法了。

鄭某明接受以後,劉某貴開始著手處理,他事業較為繁忙,將事情交給手下職工黃某某處理。

案例:入殮師殺害智障男子,頂替他人火化,只為了9萬元錢

黃某某作為入殮師,也清楚相關的法律法規,但他為了錢還是答應了,畢竟劉某貴許以高價讓他不得不動心,只是他沒想到,劉某貴什麼都不做就扣留了1萬多,只給他9萬元酬金。

黃某某就為了9萬元錢,開始物色屍體,但來火化的都是有身份的人,死亡誰也控制不了,手頭沒有合適的屍體,黃某某著急了。

為了錢,黃某某竟然生出了殺人的想法,他把主意打到了那些流浪漢身上。

黃某某覺得那些流浪漢不是有精神疾病就是有智力問題,這些人好下手,而且大多沒什麼親友,死了也沒人知道。

黃某某打定主意便開始物色目標,一個智障男子進入了他的視線。

案例:入殮師殺害智障男子,頂替他人火化,只為了9萬元錢

小明40多歲,經常在垃圾堆附近撿拾垃圾,黃某某和小明接觸,發現小明有明顯的智力問題,黃某某心中大喜,準備騙走小明,實施殺人計劃。

黃某某開著麵包車叫住小明,以車上有吃的為藉口,誘騙小明上車,而毫無防備的小明上了車,黃某某卻拿出酒。

黃某某哄騙小明喝酒,想灌醉對方趁機下手,但小明喝了一口酒後便表示難喝,將酒瓶扔到一邊。

黃某某再次以好吃的為藉口,哄騙小明喝酒,不得已,小明灌下酒,沒多久便醉了過去。

之後,黃某某將小明裝進一棺材中,用釘子釘死,隨後將棺材推入焚化爐,而鄭某超的屍體被黃某某夥同劉某貴、鄭某明偷運出殯儀館,進行了土葬。

案例:入殮師殺害智障男子,頂替他人火化,只為了9萬元錢

本來三人的計劃天衣無縫,但黃某某最終還是被警方找到,三人“李代桃僵”的行為被揭穿。

原來,智障男子小明並非流浪漢,他有家人,只是小明常年在村口附近撿垃圾,他的家人和村民們都習以為常,黃某某認錯了目標。

小明雖然智力不高,但他每晚都會回家,小明失蹤後,他的家人到處尋找,後來報了警。

小明的身世十分可憐,從小患有唐氏綜合徵,家裡雖然貧窮,但家人沒有放棄這個可憐的孩子,一直對其照顧長大。

唐氏綜合徵的特徵就是智力落後、身體發育遲滯,小明20多歲了才學會基本的吃飯、喝水、穿衣等行為,但小明其實挺要強,即便難以做到養家,他也到垃圾桶裡撿破爛換錢,補貼家用。

案例:入殮師殺害智障男子,頂替他人火化,只為了9萬元錢

小明家人也理解小明的行為,沒有多說什麼,只是每晚等他回家,然而小明失蹤的那個晚上,他們註定等不到孩子回家。

小明失蹤後,他的家人報了警,警方透過監控錄影查到了黃某某的麵包車,而或許是黃某某認定小明的生死無人關心,連車牌和自己的臉都沒遮擋,被警方抓捕歸案。

在審訊室裡,黃某某很快將事情經過和盤托出,劉某貴和鄭某明也被他交代出來,當他說自己為了9萬元就殺害人命時,警方也被他的冷漠震驚了。

之後,黃某某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黃某某很是不服氣,要求家人上訴。

黃某某認為自己拿錢辦事,不是主謀,不應該負最大責任,而在法院告訴黃某某他殺人為了替換屍體卻是他自己決定的,黃某某啞口無言。

之後,黃某某推翻了此前的口供,聲稱小明在喝酒後便生病去世,自己沒有殺害小明,而小明家人拿出證據,證明小明身體基本健康,不會因一些酒就死亡。

黃某某的狡辯明顯改變不了事實,他在二審中,沒能推翻之前的判決,二審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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