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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臺退“幣”不退款,不過是揣著明白裝糊塗

作者:由 九派新聞 發表于 書法日期:2023-01-29

幣充值怎麼退款

據中新網10月25日報道,近日有消費者反映,為了在一些網路平臺消費便充值了虛擬幣,但消費訂單取消後遇到了退款難的問題,不少平臺表示只能返還虛擬幣,而虛擬幣並不能直接提現。事件曝光後,有平臺回覆,已經在為使用者安排退款了。

近年來,隨著越來越多的消費者選擇線上消費,不少網路平臺的“幣”也變得五花八門。而這些網路平臺的“幣”並不能用於變現或者流通,更不能等同於貨幣,往往只能在平臺內部使用,有的甚至連在同一平臺內購買商品時也會受到限制。

網路平臺充值只是讓消費者的錢暫存於平臺,消費者理應享有退款自由。平臺以返“幣”代替退款的方式給退款設立門檻,違反了自願、平等、公平、誠信信用的經營原則,侵害了消費者的公平和自願交易權,本質上是一種“強制留客”手段,依然涉嫌構成強制消費。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有權拒絕經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為。可見,退“幣”不退款涉嫌違法。

也許有人會說,有些平臺對退“幣”不退款政策是有事先說明或宣告的,比如在服務協議裡有明確,但這並不影響其違法事實的認定。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同時也規定,經營者不得以格式條款、通知、宣告、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費者權利、減輕或者免除經營者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等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不得利用格式條款並藉助技術手段強制交易。

據此,相關平臺雖然在服務條款裡明確了退“幣”不退款政策,但消費者購買服務時掏的是真金白銀,退回時卻變成平臺虛擬幣,是明顯有損消費者權益和不公平的霸王條款,或可能無效,應該接受嚴肅的法律審視和處理。

實施退“幣”不退款政策的網路平臺不少,但絕大部分到目前為止並沒有發聲糾正,而是實施鴕鳥政策裝聾作啞。何以至此?違規成本低無疑是不可忽視的重要原因之一。

也正因為這樣,不管是就行為本身理應付出的代價看,還是更大範圍遏制類似現象的再現,對實施退“幣”不退款政策的網路平臺,有關方面有必要進行全網篩查和嚴肅處理,綜合運用約談、提醒、告誡、罰款等方式,讓它們罰當其過,不敢也不必再為。

(責任編輯:柯曉霽)

【來源:工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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