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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信小知識|璽、印、章的演化與區別

作者:由 齊魯壹點 發表于 書法日期:2023-02-01

印章象鈕相當於什麼級別

印信小知識(2)

印信小知識|璽、印、章的演化與區別

璽、印、章的演化與區別

秦以前,無論官私印都稱“璽”,寫法或為鉨。《後漢書·祭祀志》:“嘗聞儒言,三皇無文,結繩以治,自五帝始有書契。至於三王,俗化雕文,詐偽漸興,始有印璽以檢奸萌。”三王指夏、商、周。而《國語·魯語下》直接說:“璽書,印封書也。” 殷商時期的古璽印已經相當成熟,印章體徵——印文、印鈕都很完整,使用功能和現在也沒有太大區別。

秦代官印製度主要透過印章的名稱、規格、材質和印綬等來反映使用者地位之尊卑、官職之高低。皇帝璽制的確立也是秦代璽印製度中的重要內容,皇帝御璽、傳國璽不僅是皇權所繫,而且是祚(帝位)的象徵,因此,歷代王朝將秦代始創的“受命於天,既壽永昌”傳國璽奉為至高無上的神物,將璽印與國運聯絡起來。立國的新主,常常將製作天子玉璽視為第一要務。《說文解字》:“璽,王者之印也。”秦始皇還另琢了六方玉璽,史稱“乘輿六璽”,即皇帝行璽、皇帝之璽、皇帝信璽、天子行璽、天子之璽、天子信璽,分別用於處理雜凡之事、賜諸侯書、發兵、徵大臣、應對外事和祀鬼神等不同日常政務,是實用印。秦代開始,規定只有皇帝才可以用玉製的“璽”,臣下用印只能稱為“印”。衛宏《漢舊儀》捲上:“秦以前,民皆以金、銀、銅、犀象為方寸璽,各服所好。自秦以來,天子獨稱璽,又以玉。群臣莫敢用也。”這不但開後世的監印官制度,同時“璽”與“印”更被當權者作為象徵地位與權益的法物。傳世的“皇帝信璽”封泥,就是皇帝行使權力非常重要的憑信。

印信小知識|璽、印、章的演化與區別

漢武帝時,典章制度更為完備,在官印方面也訂立了一套新制度,不僅有等級之分,在質地、鈕制、綬色等都有明確的區分。漢官印名稱,分璽、印章、章等幾種。在名稱上,漢較秦放寬了一些,諸侯王、太后、皇后印也稱璽,如《漢書·百官公卿表》所述:“諸侯王金璽。”如分封的侯王“淮陽王璽”。丞相以下官吏皆稱印,如“部曲將印”“軍司馬印”“陽曲令印”“朔方長印”等。一般將軍,稱章。《漢舊儀》所載:丞相、大將軍、御史大夫、匈奴單于、御史、二千石,其印為章。傳世封泥中如“丞相之印章”“廣將軍章”“御史大夫章”等。也有“印章”兩字連稱的,傳世的如“牙門將印章”“校尉之印章”“丞相之印章”等。(編輯/李可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