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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在典當行買奢侈品遇假貨 專家:應履行“退一賠三”責任

作者:由 央廣網 發表于 收藏日期:2022-03-26

典當行的東西能買嗎

【內容提要】

消費者在典當行購買兩款奢侈品牌太陽眼鏡,拆開包裝後發現防偽卡片上並沒有防偽號碼。這款眼鏡品牌商表示,無論何種渠道,只要沒有防偽碼就是假貨。典當行最初的迴應是商品一旦售出概不退貨。經過當地工商部門調解後,同意給消費者退貨。但之後這家典當行的奢侈品牌太陽鏡全都悄然下架。《天天315》本期聚焦:到典當行裡購買奢侈品靠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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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廣網北京8月10日訊息 據經濟之聲《天天315》報道,很多消費者喜歡在典當行消費,因為典當行銷售的商品被大家認為“保真”“質優”“便宜”。典當行的商品大概分為兩類,一類是新品,另一類叫“絕當商品”。所謂“絕當商品”,是根據當方與典當行約定的典當期限,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逾期不贖當也不續當的為“絕當商品”。

不過,目前很多典當行的“絕當商品”不提供退換貨服務,也不提供售後服務。如果消費者不具備專業鑑別能力,容易面臨消費糾紛。

宋先生是一位喜歡逛典當行的消費者。一個多月前,他在一家典當行裡看中了兩款某奢侈品牌的太陽眼鏡。當時,店員告訴宋先生,這不是“絕當商品”,而是全新商品,宋先生花了1900多元買了兩副送給家人。回家後,宋先生開啟官網查詢相關的商品資訊,發現自己買到的和該品牌官方網站上的商品有出入。經過鑑定,宋先生買的商品是假貨。

宋先生回到典當行找到當時的銷售人員希望退貨,銷售人員在向總部彙報之後回覆,他們的商品有自己的渠道,保證是正品且拒絕了宋先生的退貨請求。

之後宋先生投訴到當地市場監督部門,相關部門的工作人員進行了調查和調解。最終,典當行同意給宋先生退貨,但並不承認是假貨。宋先生髮現,在他投訴之後,典當行裡所有的太陽鏡已經悄然下架。

北京潮陽律師事務所律師邵桐認為,雖然典當行不是一個正規的出售商,但應該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履行或者承擔作為經營者的責任。即便是收的典當品,出現假貨或者偽劣產品,同樣應當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相關規定,履行對消費者“退一賠三”的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