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未註冊的商標罰款嗎
很多人覺得商標註冊下來就萬事大吉了,但其實不然。商標註冊下來後,也不要大意,規範使用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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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規範使用的標準是什麼?
註冊商標的使用需要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才可以稱作規範使用:
一是商標使用的主體須合法。
二是使用的商標須合法。
三是使用商標的商品或服務專案名稱、範圍須合法。
缺少任何一個要件,都構成商標不規範使用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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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不規範使用,有什麼風險?
(一)註冊商標可能被行政機關依法撤銷
根據《商標法》第四十九條規定,商標註冊人自行改變註冊商標的;自行改變註冊商標、註冊人名義、地址或者其他註冊事項的;連續三年停止使用已註冊商標的,註冊商標可能面臨被商標局撤銷的風險。
(二)可能侵犯他人商標權
《商標法》第五十七條規定了七種商標侵權行為,無論是針對註冊商標還是未註冊商標,使用者均有可能因不規範使用商標侵犯到他人的註冊商標專用權。例如商標註冊人超範圍使用註冊商標,就可能侵犯他人的註冊商標專用權,即使是在核定使用範圍內,如果對註冊商標進行拆分、組合或者變形,也可能因實際使用的商標形態與他人註冊商標相同或近似而構成侵權。
(三)其他風險
根據《商標法》第六條、第十條規定,在特定商品上使用未註冊商標進行銷售的;使用不得作為商標使用的標誌的,商標行政管理部門將對商標使用人責令限期改正或者進行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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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規範使用商標?
1、商標申請下來後不能長期不使用。
申請下來的商標不能擱置不管,長期不使用會被“撤三”。
2、商標到期要及時續展。
商標有效期為10年,《商標法》第四十條規定:註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註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
3、規範使用商標。
《商標法》第四十九條規定:商標註冊人在使用註冊商標的過程中,自行改變註冊商標、註冊人名義、地址或者其他註冊事項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期滿不改正的,由商標局撤銷其註冊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