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萬噸標煤等於多少度電
昨晚健身時看了一個紀錄片,有記者走訪了幾個從事“資料業務”的網際網路科技公司。
一進去偌大的廠房裡用白色板材分隔出來的幾十個機房,每個機房或架子上都擺滿執行的伺服器,看著還是蠻震撼的。
記得上一次給我這種震撼的是幾年前在華強北某科技公司,幾臺電腦控制上千部手機搶紅包,我才知道原來搶紅包,美女聊天這些都是可以電腦控制的。
要說這也是網際網路科技公司的創新能力,還真是不符合我心目中的想象。
果然根據記者調查,事實上這幾個所謂網際網路科技公司的業務就一個,挖礦。看似很專業,但其實這些挖礦的“礦機”一般功率都很大,需要消耗大量電力。
所以這些公司專門選一些電費便宜或有補貼的城市運營,看似也有納稅,但比起幾萬塊的稅費,耗費的電力才是驚人。月均耗電量高達4500萬度,折算能耗約為1。5萬噸標煤,可以養活相當於大型乳品企業10條液態奶生產線的能耗總量。這還不說火點挖礦對環境的汙染。
說起來這種所謂的網際網路科技公司,其實並沒有創新,所謂挖幣完全就是給當地挖坑。很多網際網路創新,作為新事物一方面確實很難一眼判斷好壞,所以我們需要包容;但另一方面一旦和利益掛鉤不少人什麼都聽不進去,“擋人財路,如同殺人父母。”所以面對騙局更要及時監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