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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揚州市紀委監委通報三起被徵地農民進保領域突出問題典型案例

作者:由 極目新聞 發表于 收藏日期:2022-12-10

進紀檢委工作好嗎

“清風揚州”微信公眾號11月1日訊息,2022年,全市紀檢監察機關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及省、市紀委全會部署要求,聚焦農村惠民政策落實,深入推進被徵地農民進保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整治和查處在徵地進保領域存在的腐敗問題和不正之風,切實維護被徵地農民合法權益和國家集體利益。為進一步嚴明紀律,發揮典型案例警示教育震懾作用,現將查處的3起典型案例通報如下:

一、蜀岡-瘦西湖風景名勝區城北街道三星村王塘組原組長杭立祥將不符合條件人員列入進保名單、售賣進保名額問題

2014年3月,杭立祥未按規定稽核人員資訊,將不符合條件的國家機關在編人員列入進保名單,給國家資產造成損失;同年12月,杭立祥在負責另一批次被徵地農民進保工作時,違規收取進保費用6萬元,為7名外來人員、回遷人員辦理進保手續。2022年8月,杭立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二、高郵市龍虯鎮龍虯莊村原黨總支書記、村委會主任鄒偉等人在分配被徵地農民進保名額中優親厚友問題

2021年3月,鄒偉與村兩委班子成員研究決定,將該村11個徵地進保名額分配給村組幹部及其直系親屬。2022年6月,鄒偉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並責令辭職處理,其他4名村幹部分別受到政務記過處分。

三、寶應縣安宜鎮官溝村二圩組組長盧玉豐在徵地進保工作中優親厚友問題

2019年7月,官溝村二圩組確定了一批次可安置被徵地農民進保名額。盧玉豐礙於情面,在明知違規的情況下,於同年11月為其2名好友、鄰居提前辦理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2022年6月,盧玉豐受到黨內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