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票乘車處罰通報怎麼寫
2022年9月6日下午
湖南益陽市的一輛公交車上
一位乘客將老人踹下車
並將其兩大包貨物扔向車外
引發廣泛關注
監控影片顯示
9月6日13時許
公交車在橋北廣場進站停車
一名大媽從公交車後門上車
將其攜帶的兩大包泡泡杆
(一種塑膠袋裝的膨化零食)
一起搬上車
此後公交車繼續行駛
大媽將物品擺放好後
走到公交車前方刷卡
刷卡機響起“免費卡”的聲音
隨即司機大聲叫住大媽:
“貨票呢?我等著你!”
大媽猶豫片刻
沒有說話坐回座位上
司機駕駛過程中
一路大聲表達不滿
大媽也與司機爭吵起來
4分多鐘後
公交車行駛至橋南站停車
司機仍與大媽大聲爭吵
此時一名光頭男乘客起身
將大媽的兩大包物品扔下車
大媽上前去撿
該乘客卻將大媽推下車
大媽一直抓著把手不肯下車
該乘客則用腳將大媽踹下車
司機迅速將後車門關上
並啟動了車輛
光頭男乘客還與車裡的
其他乘客爭吵了起來
一位女乘客上前表達不滿
該男乘客還動手推搡女乘客
影片的釋出者龔先生此前介紹
被趕下車的大媽是他母親
賣泡泡杆討生活
對此
網友們紛紛表示憤怒
而對於公交“買貨票”的說法
有網友提出了疑問
據益陽市道路運輸服務中心的
工作人員表示
對攜帶大件貨物的公交乘客
有收取貨票的規定
需要注意
部分網路影片截圖的新聞報道稱
依據交通運輸部發布的
《城市公共汽車和電車客運管理規定》
市民如果攜帶重量超25千克
體積達0。1立方米的貨物上公交車
就應該交帶貨費
但經查證
該規定中並沒有這一條
有相關規定的
《汽車旅客運輸規則》
《城市公共交通車船乘坐規則》
均處於廢止狀態
大件行李上公交車
是否收費,如何收費
目前沒有統一標準
但男乘客的推搡、腳踹等行為
已觸及法律底線
警方通報
9月7日
赫山公安分局
針對此事發出了警情通報:
經鑑定
老人郭某的傷勢構成輕微傷
乘客李某波則因涉嫌尋釁滋事
已被抓獲歸案
律師說法
涉事男子的行為該如何定性
公交司機又是否該擔責?
涉事人可能面臨什麼法律處罰?
一起來聽聽律師怎麼說?
紅星新聞對此事發表評論:
大媽帶泡泡杆乘車被踹下車
挑戰法律冒犯公眾必須零容忍!
面對素不相識的老人,即便不示以尊重,也不該抱以拳腳。這個男乘客之所以野蠻動手,只因老人與司機爭執導致停車耽誤了他時間,便怒從心頭起。這一踹,踹出了什麼?踹出了個人素質低下,踹出了法治意識淡薄,也踹出了缺乏邊界感。
報道稱,公交車司機聽到大媽刷的是“免費卡”後便表示不滿,一邊開車一邊讓大媽回來想讓大媽支付貨物費。按老人年齡,刷免費的老年卡很正常,這是社會對老年人的尊重,司機為何對此表示不滿?如果認為老人攜帶物品應該付費,平和提出要求即可,何至發生爭執?
益陽市交通運輸局辦公室工作人員受訪時表示:“如果公交司機有什麼沒做好或者違反相關規定的,我們一定會按照規定進行處置。”誠然,如果該司機違規了,必須承擔責任。身為公交車司機,理當遵守相關規定,也有責任保障乘客生命安全。尤其面對老年乘客,更應體現出基本的職業素養。
很多時候,看似不起眼的惡,卻對受害者造成了不可低估的危害,這種惡劣還挑戰了法律,冒犯了公眾情感,對此必須零容忍。
無論時代怎麼發展,無論人們的價值觀有多麼不同,都應有基本認知和價值共識,比如尊敬老人,善待靠雙手討生活的人,並維護正常的道德秩序。如果缺乏應有的倫理底線,人人都將可能是受害者。
法條速遞:《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尋釁滋事罪】
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
公交是城市文明的視窗
對恃強凌弱、撕裂文明的野蠻行徑
要堅決說“不”
(轉自:廣西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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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老人帶兩大包貨物搭公交,卻被同車乘客踹下車!警方通報:踹人者涉嫌尋釁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