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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案大道理|勿信“花錢包過”,謹防駕考騙局!

作者:由 法制現場 發表于 收藏日期:2023-01-31

瓜錢包容易透過嗎

小案大道理|勿信“花錢包過”,謹防駕考騙局!

小編按

為進一步落實“八五”普法工作要求,積極迴應群眾司法需求,鎮江中院深挖案例“富礦”,推出“小案大道理”專欄,用貼近社會生活的小案例展示法院將案件判公、規則判明、人心判暖的司法實踐,從而讓崇尚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成為人民群眾的自覺行動和全社會的良好風尚。

本期案例提醒大家駕考沒有捷徑,包過都是騙局,只有練習才是秘訣。

小案大道理|勿信“花錢包過”,謹防駕考騙局!

基本案情

“我來報案,我在網上辦理駕駛證被騙了!”

2020年8月,山西晉城的李女士在刷抖音的時候看到一個“駕考包過”的影片。由於自己科目二考試已經連續兩次沒有透過,李女士便抱著試一試的心態透過抖音私信添加了對方的微信。新增後對方稱平時不需要練車,只要向其轉賬一定款項就能讓其透過考試。李女士考慮到自己平時上班也沒有時間練車,便想走捷徑,向其轉賬了3000元,之後對方一直讓李女士等訊息。

兩個月後,李女士透過微信詢問對方自己科目二是否透過,對方稱不清楚,需要再向其轉賬才能幫忙查詢,於是李女士又陸續向對方轉賬4000元。之後李女士嘗試聯絡對方時一直得不到回覆,甚至被拉黑,這才發覺自己被騙了。

法院審理判決

法院經審理查明,2020年8月至2021年7月,被告人陳某某透過在抖音釋出影片、評論抖音影片、私信抖音訊息等方式物色想透過駕考的人員並新增上述人員為微信好友。後被告人陳某某以提供駕考包過服務,能修改駕考成績為由,採用讓被害人使用支付寶、微信轉賬的方式騙得位於浙江省溫州市、山西省晉城市等地11名被害人共計人民幣35300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陳某某的行為已觸犯刑法,構成詐騙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陳某某犯罪以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從輕處罰。被告人陳某某全部退贓,酌情從輕處罰。被告人陳某某自願認罪認罰,又可依法從寬處理。公訴機關的量刑建議適當,法院予以採納。綜上,根據被告人陳某某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被告人陳某某符合適用緩刑的條件,可依法宣告緩刑。依照相關法律規定,作出判決如下:被告人陳某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法官說法

法官提醒:

駕駛證辦理有著嚴格程式規定,不存在捷徑,代考、買賣證件也屬於違法犯罪行為。

大家在駕考中一定要提高警惕,切勿因僥倖心理相信代辦駕照、花錢包過這類說法,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損失。如遇此類人員,請第一時間向公安機關報案。

編 輯:吳 貝

稽核:孫彩萍

來 源:丹徒法院

【來源:鎮江市中級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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