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加強中央集權宋太祖採取了什麼措施
自
907年朱溫推翻唐朝
開始,到
960年,趙匡胤黃袍加身
,篡位後周的統治。自己當了皇帝,建立了宋朝,建都城於汴梁(今天的開封),在趙匡胤上位後便立馬開始了一系列的措施鞏固自己的統治。
北宋建立後,在吸取唐末五代的教訓基礎上,再加入一些自己的理解,採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強中央集權。
限制地方的權力以及加強對地方的控制,具體表現為
“稍奪其權、制其錢穀、收其精兵”。
關於宋朝建立伊始加強統治的措施,我們現在主要分為政治和軍事兩個方面去論述。
一、政治方面
1、二府三司制
在中央北宋實行二府三司制分割原本的相權。在宰相之下設
“參知政事”為副相
;以
樞密使分割軍權
;以
三司(鹽鐵、度支、戶部)
使分割宰相的財權。
2、州縣二級制
地方上實行州縣二級制。在州一級的機構當中,
設通判與長官(知州、州府等)分權,
進行監督。州以外有
府、軍、監與州
平級,不同在於地方的側重點。
3、設定監司
在州縣之上,宋太宗時期又將分全國為
十五路
,各路不是州以上一級的管理機構,而是具體的職能機構,
各路設轉
運使司
,主管財政;提點刑獄使司,主管司法;安撫使司,主管軍事;提舉常平使司,主管常平倉教濟、農田水利、手工業等。分別被稱為:
漕臣、憲臣、帥臣、倉臣。
四監司的職能互不相同又互相交叉,都有著對地方的監察職能,時間一久,逐漸轉變為州縣之上的一級地方機構。
4、官制差遣制度
朝廷上下實行官職差造制度。所謂官制差遣制度就是說
官、職、差遣的分離
。官一般是俸祿銜,比如一品二品這樣,職務一般是指尚書、侍郎這些。
差遣才是最主要的實權,差遣一般沒有固定人選,
是朝廷臨時委派的人物
。官制差遣的目的在於防止官員長期掌握某一職權可能出現的專權行為。
5、科舉制
在宋朝,科舉制得到了進一步的繼承和發展。擴大了取士名額,提高了登第士人的待遇,廣泛吸收各級士子參加政權,擴大了宋朝的統治基礎;
另外,對考官實行鎖宿制度,對試卷實行
封彌、譽錄法
,並嚴禁舉人
夾帶、代筆、舉燭
等行為。
還繼承了武則天創立的殿試,由皇帝親自主持殿試,被錄取的人就成了
“天子門生”,
徹底收回了取士大權。
6、重文輕武
宋朝實行重文抑武國策。這主要是因為宋初統治者吸取五代藩鎮跋扈的教訓,大力提倡文治,抑制武將勢力。
這樣做確實防止了地方割據的情況出現,但同時也降低了軍隊的戰鬥力。具體表現在地方主官的任用上,
以文臣為主。
7、御史臺和諫院
在宋朝除了設定御史臺外,還設立了諫院以控制輿論。
御史臺主要是掌糾察百官,
整肅綱紀;而諫院則是掌規諫朝政缺失。這兩者的權勢甚至可與宰相抗衡,進一步牽制相權。
二、軍事方面
1、杯酒釋兵權
宋太祖朱元璋上位主要是因為下面那群好兄弟的擁立,在趙匡胤上位後,也怕好兄弟哪天給自己一刀。
所以宋太祖搞了一場酒宴,
以高官厚祿為交換條件
,解除了石守信等功臣宿將在禁軍中的職務,收回兵權,由皇帝本人直接統帥禁軍。
2、取消殿前都點檢
殿前都點檢這個職務就是曾經趙匡胤所擔任的,主要是掌管禁軍,在宋朝建立後,為了防止禁軍被某個人獨自專有,故取消此職務,設定禁軍三衙,
統兵權與調兵權分離。
禁軍的三衙分別是
殿前都司、馬帥和步帥
,這些三衙的首領大多是由資歷淺的人進行但任,以防止擅權,並且官職經常調動,難以形成定製。
三衙掌管領兵權
,無調兵權,而中央的樞密院掌管調兵權,打仗時再有專門任命的將軍領兵出征,互相牽制。
3、實行更
戍
法
宋朝在軍隊佈防上實行了“更戍法”,就是不斷變化士兵的地點,而將領卻不隨之變動,使達到
“
兵無長帥、帥無長師
”。
4、守內虛外
以
“
守內虛外、強幹弱枝
”
部署軍事。在邊境上只屯駐少量禁軍,將重兵駐紮在內地;具體來說就是,禁軍一半駐京師,一半駐地方,使內外相制,解決偏重之患。
5、募兵制
在宋朝延續了唐末的募兵制,實行募兵養兵制度。宋太祖大力整頓軍隊,下令把各地軍隊中的精壯驍勇者充實禁軍,以加強中央軍事力量,將養兵視為
“
百代之利
”。
而且,每逢災年,為了防止流民起義,遂招募饑民當兵,以緩和階級矛盾。除禁軍外,還有廂軍、鄉兵、蕃兵。但戰鬥力都不強,且數量極少。
宋朝為鞏固自己的統治實行了一系列的措施,這些措施事實上也確實加強了中央集權,
基本解決了唐末五代以來的藩鎮之弊,
起到了不錯的效果。
但同時我們也必須看到
,
因為這些措施也出現戰鬥力低下
和冗官冗兵冗費的新弊
。這些新的問題在日後成為了北宋中期的巨大弊端,成為後來
王安石變法
的原因。
參考文獻:《祖宗之法——北宋前期政治述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