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縱火案引起的離婚事件,跌宕起伏二十年,牽扯一個太后、兩個皇帝

作者:由 美君聊往事 發表于 歷史日期:2022-04-16

趙曙有幾個皇后

北宋神宗元豐二年(1079)三月,皇室發生一起離婚案,岐王趙顥與王妃馮氏不協,由神宗皇帝做主,判馮氏出家修道,與岐王趙顥分居,其實已經相當於離婚。

就是這起普通的親王離婚案,牽動神宗、哲宗兩朝朝局,涉及一個太后,兩個皇帝,成為帝后之間爭奪權力打壓對方的利劍,起伏動盪足有二十年。

縱火案引起的離婚事件,跌宕起伏二十年,牽扯一個太后、兩個皇帝

1,縱火案引起的離婚案

宋英宗趙曙與皇后高滔滔夫妻恩愛,一共生育四子四女,分別是宋神宗趙頊,吳榮王趙顥,潤王趙顏(夭折),益端獻王趙頵(早亡),德寧公主,寶安公主(早亡),壽康公主(與寶安雙胞胎),舒國公主(夭折)。

其中老二趙顥,迎娶了真宗朝宰相(參知政事)馮拯的曾孫女為妻子,但是,這廝不喜歡正妻馮氏,雖然馮氏為他生育了嫡子趙孝騫,也沒有得到丈夫的歡心,“失愛於王,屏居後閣者數年。”

夫妻兩人在禁中就已經分居數年了。神宗元豐二年(1079)三月,趙顥所居住的宮殿失火,火勢不大,隨即就被撲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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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為岐王正妻的馮氏聽說了失火的事情,就派遣兩個宮婢去探視岐王趙顥,怎麼說,這也是馮氏身為嫡妻的好意吧!結果,趙顥看到兩個宮婢,很不痛快的問她們來幹啥?二個宮婢就說是王妃讓我們來探視大王。

趙顥的奶媽一直都很討厭馮王妃,就和他的兩個寵妾一起汙衊是馮王妃縱火,趙顥大怒,命內知客嚴查這件事,對二個宮婢嚴刑拷打,這二個倒黴的宮婢受不了酷刑,被屈打成招說是馮王妃指使人縱火。

趙顥命人杖刑兩個宮婢,他跑到老媽太后高滔滔那裡去哭鬧,已經29歲的岐王殿下說,這樣歹毒的老婆,我是和她過不下去。皇太后高滔滔大怒,勒令神宗皇帝,必須把那個不識抬舉的馮氏斬殺了。

身為皇弟的趙顥想休妻,但是,卻沒有透過皇帝哥哥去解決問題,反而跑去讓親媽出面,讓親媽去勒令他皇帝哥,試想,神宗皇帝的心情如何?

因為以往屢次受到來自親媽的壓力而不得不妥協的神宗皇帝對兄弟的舉動非常討厭,但又不得不壓制自己的憤怒,更也不願意屈從他媽,神宗知道兄弟兩口子不和睦,所以認為弟妹馮氏必定是被左右誣陷,是冤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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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面對聽信一面之詞的老孃不問青紅皂白咄咄逼人,神宗皇帝慢條斯理的說,馮氏好歹是出自公卿家的孩子,怎麼能如此簡單粗暴處置?等我審查之後再說吧!

遂命侍講鄭穆在皇城司重新審問兩個宮婢,幾日後查明,的確是誣告,又命翊善馮浩把事情來龍去脈記錄下來,神宗皇帝把案件給太后媽講明白,之後就召見馮王妃。

馮王妃接到詔命,嚇壞了,就想自殺,神宗特別派使者去安慰弟媳婦說你沒罪,不要害怕,併為馮氏指點迷津,讓馮氏直接去後宮最大boss太皇太后曹氏宮中,曹氏就是宋仁宗繼後,英宗嗣母,高滔滔的親姨媽兼嗣婆婆。

從神宗的舉動可以看出他對他媽的瞭解,就不是講理的人,所以,必須得找個能壓制她的人,這個人就是太皇太后。

晚年脾氣已經變的柔和的曹太皇太后也好言好語安慰無辜的馮氏,這時候,高滔滔和神宗來到太皇太后這裡。

在已經知道兒媳婦是冤枉的情況下,高滔滔依舊不依不饒,看到兒媳婦就詰問她縱火案的事,馮王妃哭著磕頭謝罪說她並沒有縱火,又說自己是小家女,福氣太薄,不足以匹配岐王殿下,乞求削髮為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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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都嚇得自請出家的兒媳婦,惡毒婆婆高滔滔又滿懷惡意的質問兒媳婦是否咒罵過兒子趙顥,馮氏也老實的說以往他們夫妻不睦時,曾經有咒罵的時候。

試問,哪一家的夫妻吵架時沒有過咒罵?明智的婆婆都是對事不對人,高滔滔這樣的惡婆婆則是,兒子是好的,兒媳婦都是壞的,拉偏架到極致,這樣的婆婆不管古今,都是招人恨。

相比較高滔滔,身為大伯哥的神宗皇帝就比較有人情味,他並沒有理睬老孃無理的要求,但為了維護皇室尊嚴,對待馮氏肯定不能像民間那樣離婚了事,更不可能讓他們一別兩寬各生歡喜。

神宗懲罰了趙顥的乳母以及兩個寵妾,命人把馮王妃送到看管犯罪宗女宗婦的瑤華宮出家為道。

雖說馮氏為道,但其實並沒有真的披戴出家,神宗還給予提高月薪的待遇,並對馮氏說等岐王想通了,就會讓他迎接馮氏。

至此,趙顥夫妻算是正式分居(離婚)。神宗皇帝在處理這起家庭糾紛時,已經儘可能的照顧馮氏,不然,按照他媽高滔滔的意思,那是要殺掉馮氏為兒子解恨呢!

高滔滔、趙顥母子對馮氏表現出來的殺意都毫不掩飾,連捧高滔滔臭腳的司馬光看不下去,在字裡行間中對高滔滔母子持不加隱晦的批評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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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為什麼高滔滔在知道兒媳婦是冤枉的情況下,還要置兒媳婦於死地呢?真的是認為兒媳婦要害兒子嗎?還是因為寵愛兒子對兒子不喜歡的女人加以打擊?

其實很簡單,高滔滔這個老虎婆只是為了愛子脫罪,免除趙顥被懲罰。在古代,焚燒宮殿是很嚴重的罪行,特別是宋代,因為宮殿失火,親王受牽連被懲罰的有不少先例。

宋太宗的長子趙元佐就是因為居住的宮殿發生火災,被親爹認為是他發瘋縱火,以此為藉口廢為庶人。趙元佐的幼弟趙元儼也因為宮室發生大火被降封端王,出居宮外去。

岐王趙顥當時也留居禁中,如果這次縱火案不找一個替罪羊,那趙顥也會像幾位前輩親王那樣被降級並出居宮外就第。

不管是降級還是出居宮外,都不是趙顥母子願意看到的結果,所以,必須把屎盆子扣到馮氏頭上,趙顥還落一個受害人的名聲,這才是趙顥母子對馮氏不依不饒的真相。

神宗自然明白,也很無奈,總不能讓無辜的馮氏做犧牲品,因此,趙顥並沒有因為這件事受到處罰,依舊留居禁中狐假虎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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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出外就第風波

高滔滔在四子之中,比較偏愛老二趙顥。俗話說:皇帝愛長子,百姓愛么兒。高滔滔不疼長子神宗,也沒有多寵愛老么趙頵,卻很偏心老二趙顥,比較特別。

趙顥,初名仲糾,生於仁宗皇祐二年(1050),嘉祐七年(1062)八月初四,趙顥之父趙宗實被仁宗皇帝立為嗣子,正式成為大宋的皇子,並賜名趙曙,趙顥也搖身一變成為正牌皇孫。

嘉祐八年(1063)三月二十九,仁宗駕崩,四月初一,趙曙繼位是為英宗。四月,十四歲的二皇子趙顥被封樂安郡公,八月封祁國公。

治平元年(1064)六月,晉封東陽郡王,和地長兄之穎王趙頊只差一級。當時就有大臣議論紛紛,認為趙顥和兄長之間的待遇差別太微小了,不能突出嫡長子的尊貴,會引起不必要的糾紛。

隨即在八月,傅堯俞就上書為趙顥爵位待遇與趙頊差別太小而勸諫英宗。治平二年(1065),趙瞻也上書論趙顥爵位待遇應該和長兄趙頊有差別。面對朝臣的前仆後繼,趙曙兩口子並沒有什麼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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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平三年(1066),十七歲的趙顥出閣,但依舊留居禁中。次年(1067)正月,英宗駕崩,神宗繼位,趙顥也從東陽郡王晉封昌王,九月的時候,以英宗升袝太廟,又被晉封岐王。

此時,趙顥的身份也從皇子變為皇弟,也結婚生子了,仍然在禁中居住。親王出閣還留在禁中的,在宋朝並不是沒有先例,太宗幼子趙元儼就在真宗繼位後依舊留在禁中,但那是真宗皇帝願意兄友弟恭。

你身為皇弟,好歹給哥哥表個態,可趙顥抱著他媽的大腿,根本沒有乞外就第、再讓他哥挽留走個過場的意思。

熙寧二年(1069),小官章闢光上書神宗,建議二位皇弟出外就第以避嫌。面對章闢光的上書,神宗皇帝還沒有表態呢,身為皇太后的高滔滔就蠻橫的大發雷霆,逼迫神宗處罰多事的章闢光。

神宗不願意和老孃發生衝突,不得不貶謫章闢光表示讓步妥協。王安石極力營救章闢光,免除他被貶斥嶺南。

不想,王安石的對頭呂誨又來攻擊老王,並要求窮治章闢光,被老孃欺壓的神宗皇帝很惱火,就罷黜呂誨御史中丞,出知鄧州,以抒發心中的惡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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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神宗兄弟之間的暗湧

熙寧二年(1069)的時候,二十二歲的神宗還沒有兒子呢,只有向皇后生育了嫡長女延禧公主,被神宗愛如珍寶。

因為一直無子,頭頂還有皇太后和太皇太后兩座大山,神宗皇帝也沒有強迫弟弟出外就第的藉口和動力。

就在熙寧二年十一月二十四,後宮宋氏生育長子,但隨即在閏十一月初六,沒滿月的大皇子就早殤。之後,後宮邢氏於熙寧四年(1071)五月二十一生育二皇子,可就在當月二十三,才三天的二皇子也早殤。

直到熙寧六年(1073)四月初一,宋氏又生下三皇子趙俊,次年(1074)正月初一,神宗皇帝為三兒子賜名趙俊,並授檢校太尉、彰信軍節度使,封永國公。

皇帝終於有超過一歲的皇子了,身為皇弟的趙顥就處於嫌疑之地了,你該避嫌了!熊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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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府官馮浩、鄭雍就相繼勸諫趙顥自請外出就第以避嫌,因此,在熙寧七年二月,趙顥才上奏請求出外就第。

古人也喜歡搞面子工程啊!神宗皇帝明明盼著這個弟弟滾出禁中,別老在他媽面前晃盪給他添堵。但是按照封建時代的慣例流程,還要對弟弟的上書表示挽留不同意,必須來個一二三,才算完事。

誰知道,上書一次的趙顥,接到哥哥的挽留,就啞火了,就不再上書請求出外,而是心安理得繼續留居禁中。

神宗皇帝不由為之氣結,你按遊戲規則來不?咋能這麼不識讓呢?這才一次,你怎麼能當真呢?不管心裡多鬱卒,神宗皇帝礙於蠻橫的親媽也不能強迫兄弟。

怎麼把這個不識相的熊迪弄出去呢?

熙寧八年(1075)正月,發生了宗室趙世居案,被神宗定性為謀反大案,做為太祖後裔的趙世居被賜死,他的醫官劉育凌遲。

因為劉育曾經謀求過趙顥王府的差事,趙顥不免有些瓜田李下說不清楚,如果遇到喜歡牽連的皇帝,趙顥是肯定跑不了的。

因此,在三月初四,劉育下獄後,四月十五日,識相的趙顥就再次上奏大哥乞賜外第,作出妥協退讓的姿態,隨即,四月二十一日,趙世居案就結案,神宗皇帝也賜予弟弟方團、玉帶擺出兄友弟恭的姿態,趙顥就繼續留居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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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神宗最後的強硬

趙世居案後四年,發生趙顥與王妃馮氏離婚案,兄弟之間的暗湧都被兄友弟恭完美的掩蓋住,元豐三年(1080)神宗還晉封弟弟為雍王。

直到元豐六年(1083)五月十五,神宗皇帝下詔,要求二個弟弟出外就第,開始為弟弟們修建王府。神宗皇帝這次為何不顧及老孃,變的態度如此強硬呢?原因有兩點:

其一,是神宗皇帝的健康問題。

元豐五年(1082)八月十一,神宗皇帝就因為生病不能御前後殿,取消了朝會和聽政活動;一直到八月二十一,才恢復正常的朝會和聽政活動,可以再次御殿。

但隨即病情又惡化,九月初一,以皇帝不豫,罷朝三日,到了九月初四,神宗皇帝仍然無法上朝,只得再罷朝五日,已經嚴重到需要大臣祈福天地宗廟社稷的地步,甚至秋宴都參加不了,神宗皇帝不得不考慮自己的身後事,為自己的兒子排除潛在的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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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二,是神宗皇帝對繼承人的焦慮。

在元豐六年(1083)之前,神宗皇帝一共生育十一個兒子,卻只有六個活到賜名,到元豐六年五月的時候,只有八歲的六皇子趙傭、一歲的九皇子趙佖、半歲的十一皇子趙佶三個兒子。

以當時北宋皇室的先例看,神宗這三個存活的兒子能不能長大,都在兩可之間,真宗皇帝嫡長子周王九歲還夭折了呢,何況你這八歲、一歲、半歲的?因此,神宗皇帝不可避免的對繼承人問題產生焦慮,沒兒子焦慮,有兒子還焦慮,擔心長不大啊!

所以,神宗皇帝必須把最大的威脅清除掉,目前對他兒子威脅最大的就是皇弟趙顥,神宗皇帝必須把趙顥從禁中清理出去,讓他外出就第。

這就是神宗皇帝不顧及老孃態度變強硬的原因,甚至在元豐七年(1084)二月,不顧體面的公開下詔,要求快速完工修建的兩座親王府,並在三月份,讓沒有到出閣年齡的六皇子趙傭與群臣相見。

按照當時的情形,神宗皇帝應該趕緊立兒子為太子的,但畢竟他還年輕,才36歲,還心存僥倖,覺得自己不會死吧?基於這種心理,神宗皇帝在元豐七年(1084)秋宴時突然中風後,仍沒有立趙傭為太子明確儲位人選。

最終,神宗皇帝也沒有看到弟弟出外就第的那一天,就在元豐八年(1085)三月初五駕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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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睚眥必報的高滔滔

神宗皇帝駕崩,六皇子趙傭即位,是為哲宗,由祖母高滔滔臨朝,趙顥的好日子來了,晉封揚王,賜贊拜不名。

為了表示自己的大公無私,在元祐元年(1086),高滔滔命趙顥出外就第,還親自攜帶哲宗皇帝臨幸趙顥的王府,以示恩寵。

元祐二年(1087)五月十二,是神宗喪期結束的日子。六月初一,群臣上表乞舉樂,高滔滔不同意,此後群臣連續上表五次,才允許舉樂,表示先帝的喪期結束。

就在這期間,六月初六,高滔滔下詔,命和二兒子趙顥離婚的前王妃馮氏入道:“揚王顥妻崇國夫人馮氏先送瑤華宮入道,宜特賜法名守衝,仍賜紫衣,號希真凝寂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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睚眥必報的高滔滔因為對大兒子神宗的不滿,把七年前的事又翻出來折騰,表示之前兒媳婦馮氏在元豐二年居住瑤華宮的時候就已經出家了,現在只是把出家的手續辦理一下,賜予法名、紫衣、法號。

前面已經說過,馮氏只是在瑤華宮居住,並沒有披戴出家,還被神宗提高月薪,如今高滔滔大權在握,推翻兒子的裁定,強令馮氏出家,並把月薪減半。

這人的心態得多惡啊!兒子的喪期才結束,就在這個敏感的時間段宣佈對前兒媳婦的處罰,關鍵這個兒媳婦還是冤枉的,依舊不管不顧,只為了宣告自己的權威和對兒子的否定,以及發洩對兒子的不滿情緒,這樣的人居然還被吹噓成女中堯舜,女中堯舜真是爛大街啊!

對於馮氏當時沒有老實做替罪羊,高滔滔對這個前兒媳厭惡至極,這種厭惡甚至沒有隨著時間流逝而消退。

因為馮氏最重要的標籤之一就是公卿家子,所以高滔滔在給哲宗皇帝立後的時侯,公開說不選擇貴戚家子,“政恐其驕,驕即難教”,最終選擇了出身小戶的孟相為哲宗後。

前妻被逼出家,趙顥卻是春風得意馬蹄疾,在元祐三年(1088)八月,改封徐王,因為老孃執政,對趙顥的王府官大肆提拔,所有出自徐王府的官員,都被稱為徐邸官。

元祐七年(1092)八月,賜趙顥可以劍履上殿。對於祖母的愛子,哲宗皇帝從來都是禮遇有加,一點都不怠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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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來自哲宗皇帝的反擊

元祐八年(1093)九月初三,高滔滔終於死了,哲宗皇帝親政,才開始貶黜徐邸官,讓他們遠離中樞,但依舊在正式場合對趙顥恩遇有加。元祐九年(1094)三月,高滔滔升袝太廟時,趙顥還得以徙封冀王,並在次年(1095)九月賜入朝不趨,十月晉封楚王。

紹聖二年(1095)十一月三十,是高滔滔喪期結束的日期,就在喪期結束前的十一月十一日,哲宗皇帝下詔宣佈,“瑤華宮希真凝寂太師馮守衝復封崇國夫人”。

寫到這裡真的笑了,哲宗也是睚眥必報啊!和他祖母是真祖孫倆,對父親飽含孺慕之思的哲宗,反感否定他爹的人和事,故意選擇在祖母喪期結束前後幾天中,讓被逼出家的前二嬸馮氏還俗,並復封崇國夫人。

哲宗這不單單是對祖母否定父親的反擊,還是震懾、警告二叔趙顥,雖然馮氏沒有離開瑤華宮回到王府,也夠噁心趙顥了,此刻求趙顥的心理陰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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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哲宗皇帝表面對二叔很禮遇,但隨著徐邸官的貶黜可以看出哲宗皇帝對趙顥的警惕。趙顥的女婿,在元祐年間受到寵遇和優待的石澈,也被哲宗皇帝猜忌,不允許他擔任領兵的武官——京城東面巡檢。

紹聖三年(1096)九月二十五,趙顥薨,年46歲,追封燕王,賜諡榮,哲宗皇帝四次臨奠,並輟朝五日,葬禮規格大概是北宋親王中最高的。

九月二十八,趙顥的兒子趙孝騫在他爹的遺表中夾帶私貨,請求讓恢復封號的老孃馮氏回王府生活,得到哲宗的允許。

如果按照趙顥的本意,打死他都不會上那道遺表,他對前妻毫無感情,當初恨不得弄死馮氏,怎麼可能在臨死了請求皇帝讓馮氏回來,這也是兒子趙孝騫對生母的一片孝心吧!

在瑤華宮居住了十八年的馮氏終於還俗歸家,次年、紹聖四年(1097)二月初一,哲宗皇帝又下詔恢復馮氏之前被降低的待遇:“詔故燕王崇國夫人請給依舊全支。以昨在瑤華宮減半支給,故有是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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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狗血的結局

被渣男、惡婆婆聯手欺負的苦媳婦,總算苦盡甘來,可以跟著兒子享清福,來個完美大結局了?

然而,歷史就是如此狗血,回府四年的馮王妃,在年過半百的時候,和她位下的使臣劉靖有私情,就是說馮氏她老人家追求夕陽情出牆了,贈送給前夫趙顥一片青青草原!

這實在太打皇帝的臉面了,哲宗皇帝當時的心情大概也是無以言表,下詔命馮氏再次出家,號守真大師,重去瑤華宮住著吧!趙孝騫也受老孃的牽連被貶官,從崇信軍節度留後降為萊州防禦使,時為元符二年(1099)九月。

“詔故熙王子崇信軍留後孝騫降授萊州防禦使,以母崇國夫人馮氏與本位使臣劉靖亂,送瑤華宮,號守真大師,故有是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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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猴格說

雖然哲宗即位後,趙顥被迫出外就第,但是隨著老孃的臨朝執政,政治勢力得到無限膨脹,屬官紛紛擔任要職,嚴重威脅哲宗皇帝的地位,所以,後來引起哲宗的反彈也實屬正常。

因為朝局的動盪,讓馮氏和趙顥這對夫妻普通的不和睦離婚案變的不普通,牽絆糾葛近二十年,在一個太后、兩個皇帝手中翻手為雲覆手為雨,成為攻訐對方的利刃。

結局又是那麼的出乎意料,成為狗血的醜聞,年輕的哲宗皇帝沒有掩蓋醜聞,而是公開的對馮氏做出懲罰,其實並不是得當的應對,反而嚴重的損害到他父子倆的威望,讓他們父子對馮氏的維護和優待變成笑話。

也是世事難料啊!

之前寫過高滔滔的包子聖母女兒寶安公主,女婿出軌氣死女兒,高滔滔也只是對女婿貶官,到兒子兒媳這裡,兒媳明顯是冤枉的,都要“必斬之”,這算不算是重男輕女?

縱火案引起的離婚事件,跌宕起伏二十年,牽扯一個太后、兩個皇帝

就是這樣。

圖片來自網路侵刪。

感謝路西法之貓和如燕提供的腦洞和資料。

參考資料:涑水紀聞、宋會要輯稿、趙顥與神哲政局、續資治通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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