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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融讓梨,讓出去的還有自己的性命

作者:由 歷史給人智慧 發表于 歷史日期:2022-06-25

孔融讓梨形容什麼動物

孔融讓梨,讓出去的還有自己的性命

孔融讓梨

“孔融讓梨”的故事國人基本上耳熟能詳,筆者就不再贅述了,先簡單的探討一下這個故事所折射出的孔融的性格特徵,再論述筆者的觀點,即孔融是怎樣讓出自己性命的。

家長拿梨子給家長的孩子吃,並且讓年紀小的孩子先挑,顯而易見的規則是弟弟們吃大的,哥哥吃小的,這也與大多數家庭處理類似事情的方法是一致的。然而,小小年紀的孔融直接挑戰並破壞了這種規則,給出的解釋是:哥哥年紀大,應該吃大的,弟弟年紀小,也應該吃大的——雖然無論按照哪種規則,我都不應該吃最小的,可我就是拿了最小的!

孔融的話,從邏輯上來講,狗屁不通,完全是個混蛋邏輯,其潛臺詞是就應該我吃虧,我願意。

通常來說,挑戰並破壞規則的孩子,應該得到家長的懲罰,然而孔融非但沒有被懲罰,反而得到父親的稱讚,因為這個父親從裡面看到的是所謂的“謙讓”和“友愛”,然而,他錯了!在這件事情上,真正獲益的當然並且只能是孔融,吃了大梨的哥哥弟弟們才是吃虧的。

封建大家族中,兄弟姐妹眾多,相互之間具有極強的競爭關係,這一點,看過熱播劇《知否知否,應是綠肥紅瘦》的朋友應該有深刻的體會。家族的資源不是無限的,如果誰能得到家長的青睞,在資源上給予傾斜照顧,那麼自然能夠脫穎而出。

孔融透過讓梨的一番謬論,獲得父親的讚譽,達到了上述目的。當然,以孔融當時的年紀,未必能想的如此深遠,但透過奇談怪論,耍小聰明來破壞既定規則,並從中獲益,卻是他特定的性格特徵,終其一生。

孔融因觸怒曹操而獲罪被處死,其罪名則極其諷刺的是不孝,雖然是曹操刻意為之,不過,證據卻是孔融自己送給敵人的。

一、父母無恩論:“父之於子,當有何親?論其本意,實為情慾發耳。子之於母,亦復奚為?譬如物寄瓶中,出則離矣。”意思是父子之間其實沒有恩情,只是一時激情的後果;而母親對於孩子,不過是個容納的器物,倒出來之後就沒什麼關係了。

二、吃人合理論:三國《物理論》中有一則故事,說的是漢末管秋陽兄弟與另外一個人在躲避戰亂的路上遇到大雪,被困住,食物吃完了,兄弟倆殺了同伴吃掉,活了下來。孔融的看法是“三人同行,兩人聰俊,一人底下;饑年無食,謂宜食底下者,譬猶蒸一猩猩,煮一鸚鵡耳。”意思是環境惡劣時,“聰俊者”有權吃“底下者”,跟吃動物沒分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