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陽東湖國際花園怎麼樣
買房時
房屋實測面積如果與
合同面積不符理應多退少補
如果誤差過大
開發商甚至還要對
購房人進行賠償
可等到購房人
真的要求開發商退錢時
卻是一等七年
開發商都是一個拖字訣
不肯掏錢
徐先生在高新區東湖國際花園
買房已經七年了
因為購房面積與房屋實際面積不符
徐先生多次找到開發商
要求退還差額
可開發商卻一拖再拖
徐先生說
買房子的時候
開發商
報的面積是
106.36平方米
按照面積錢都交了
但最後房管局過來量
實際面積只有101.73平方米
徐先生說,
他和開發商簽定的購房合同上,也約定有房屋面積差異補償的內容,即使按照七年前的房價折算,這筆錢也有兩萬多元,可開發商卻遲遲不退。
開發商
旺前集團解釋說,因為涉及的業主較多,他們只能慢慢解決
。旺前集團表示,退差價的事兒,他們已經解決了一期、二期的業主,三期的業主還在分批解決。“我們不能誰找我們,我們就先給別人,先把後面的搞了前面的丟那,這都是有一個程式。”
之所以分批一分就是七年,說到底還是不願及時拿出錢來。
“我們只要有錢了,我們會通知一批。
”
律師解答:
按照高院的司法解釋,合同面積與實測面積的誤差比在3%以內的,開發商可以據實多退少補,如果合同面積與實測面積的誤差比超出3%的,開發商還要雙倍返還房價。
但對徐先生不利的是,購房合同裡沒有就退款時間進行詳細約定,以至於開發商已經收的錢,不願意退出來。
律師曹其國說,由雙方協商解決,如果開發商不能及時退費的話,業主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最後實現自己的權利。
目前經過協商
開發商已承諾
最遲將於7月初退款到位
律師也提醒購房人
在簽訂購房合同時
最好是將退款條件、退款時間等
詳細約定
以免日後造成麻煩
大家在買房時
都遭遇過哪些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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