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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院領取離婚調解書或判決書後還需要去民政局辦理離婚證嗎?

作者:由 渭南青年網 發表于 歷史日期:2022-09-07

協議離婚還需要辦理離婚證嗎

看到這個題目有法律知識的人可能會覺得這也太“幼稚”了,但這個問題是在家事審判中被問到最多的。當事人會這樣問:“法官,那我們領了這個調解書是不是就算離婚了?還要不要去民政局辦離婚證?”那到底要不要再去民政局領離婚證呢?今天就給大家把這個問題解釋清楚。

在我們國家,離婚只有兩種途徑:一是協議離婚,在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手續,領取離婚證;二是訴訟離婚,到法院訴訟,由法院調解離婚或者判決離婚,法院會向當事人送達民事調解書或者民事判決書。不論是民政局發的離婚證還是法院作出的民事調解書或民事判決書,都是具有同等效力的,不需要再重複辦理。很多人拿著法院出具的民事調解書或民事判決書都很疑惑,就這樣幾張紙就能證明離婚了?那民政局的系統上會不會同步顯示我已經離婚了呢?其實大家不必擔心,“這幾張紙”足以證明當事人的婚姻狀況,法院的民事調解書和民事判決書在生效以後,就能證明當事人的婚姻關係已經解除,用法院的法律文書是可以辦理再結婚手續的。

我們需要注意的是,在領取到法院出具的民事調解書或民事判決書後,一定要注意文書是否生效:民事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後就發生法律效力;民事判決書自送達雙方當事人後15日內,如果雙方都沒有上訴,該民事判決書才發生法律效力,意味著解除婚姻關係。如果在規定期限內有任何一方上訴,那麼民事判決書就沒有生效,我們就需要等二審審理結果。

最後,需要提醒大家的是離婚案件的民事判決書在沒有發生效力前,意味著婚姻關係仍未解除,案件當事人不得另行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身處婚姻中,相處比相愛更加重要,只有相愛卻不懂得相處是很難維持的,婚姻中只有寬容的愛和互相體諒才能夠相濡以沫的白頭到老,希望大家都能夠持有一顆敬畏之心對待婚姻,且行且珍惜!(通訊員:杭潔)

在法院領取離婚調解書或判決書後還需要去民政局辦理離婚證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