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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洛陽自12月7日開始單雙號限行

作者:由 瀟湘晨報 發表于 歷史日期:2022-10-11

洛陽限號處罰怎麼處理

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 李曉波

為緩解交通壓力,減少機動車汙染物排放,持續改善環境空氣質量,保障公眾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河南省大氣汙染防治條例》等法律規定,經洛陽市政府研究決定,在城市區實行機動車單雙號限行、柴油貨車禁行措施。

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機動車單雙號限行措施

(一)限行範圍

1、主城區:絲路大道以東、三川大道-中州東路-安居路以西、邙嶺大道(原310國道)以南、南山大道以北區域內的所有道路(不含上述道路)。

2、伊濱區:伊濱路以東、掘丁路以西、開元大道以南、南山大道-玄奘路以北區域內的所有道路(不含上述道路)。

(二)限行時間

2020年12月7日至12月31日,每天7時至21時。

(三)限行規定

1、限行時間內,按機動車號牌(含臨時號牌和外地號牌)最後一位阿拉伯數字(尾數為英文字母的,以字母前最後一位數為準)實行單號單日、雙號雙日行駛。

具體為:機動車號牌尾號為單號的(1、3、5、7、9)單日上路行駛;

機動車號牌尾號為雙號的(2、4、6、8、0)雙日上路行駛。

2、不受單雙號限行措施限制的車輛:執行任務的軍車、警車、消防車、救護車、環衛、通訊、郵政、工程搶險車和車身外觀噴塗統一標識的行政執法車輛、押運、保險、勘測、事故快速理賠、道路清障、保潔降塵的公有專用車輛;

本市登記註冊(備案)有統一外觀標識的公交車、大型客車、中型客車、計程車(不含租賃車輛)、網約出租車、校車以及殯儀館的殯葬車輛;懸掛新能源號牌的新能源汽車。

二、柴油貨車禁行措施

(一)禁行範圍

1、主城區:連霍高速-寧洛高速-二廣高速環線範圍的所有道路(不含上述高速公路)。

2、伊濱區:伊濱路以東、掘丁路以西、開元大道以南、南山大道-玄奘路以北區域內的所有道路(不含上述道路)。

(二)禁行時間

2020年12月7日0時至12月31日24時。

(三)禁行規定

1、禁行區域內,原則上禁止柴油貨車通行。

2、確需在禁行區域內通行的,必須使用國五及以上排放標準的車輛,經過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准核發通行證後,按照指定時間和路線行駛,同時遵守機動車單雙號限行規定(懸掛新能源號牌的貨車除外)。

3、所有過境柴油貨車經連霍高速、二廣高速、寧洛高速及S317省道(原207國道)道路繞行。

4、汽油貨車按照2019年12月31日洛陽市公安局、洛陽市生態環境局、洛陽市城市管理局、洛陽市交通運輸局、洛陽市住房和城建局聯合釋出的《關於城市區道路交通管理規定的通告》(洛公【2019】15號)執行。

三、倡導綠色出行

1、廣大交通參與者要自覺遵循上述規定,選擇合適的交通方式,合理規劃出行路線。

2、用於婚喪嫁娶的車輛、乘坐危急病人的車輛違反限行規定被查處的,可向交警部門說明情況,經查證屬實的,不予處罰。

3、城市區實行機動車單雙號限行期間,城市區公交車早晚延時營運並加密班次,早間首發時間統一提前半小時,晚間收車時間統一延遲1小時。

四、嚴格執法監管

違反本通告之規定上路行駛的車輛,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透過影片監控抓拍和民警路查路檢,依法依規予以查處。

五、此前釋出的機動車限行措施與本通告相牴觸的,在2020年12月31日前以本通告為準。

六、2021年1月1日起,仍按洛陽市公安局、洛陽市生態環境局、洛陽市城市管理局、洛陽市交通運輸局、洛陽市住房和城建局聯合釋出的《關於城市區道路交通管理規定的通告》(洛公【2019】15號)執行。

【來源:頂端洛陽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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