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接鑰匙的房子要交物業費嗎
近日,臨河市民韓先生撥打
巴彥淖爾日報社“我是記者·我幫你”新聞服務熱線8211580
說:“我在鹿王芳草地有套房,交工後一直沒領鑰匙,想請記者幫忙問問,物業費能減免嗎?”
業主不領鑰匙,能不交物業費嗎?
記者就此事諮詢了大法揚律師事務所李尚蔓律師。李律師表示,業主韓先生應當按照約定向物業服務人支付物業費。
根據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條 【業主支付物業費義務】 業主應當按照約定向物業服務人支付物業費。
物業服務人已經按照約定和有關規定提供服務的,業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無需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為由拒絕支付物業費。
業主違反約定逾期不支付物業費的,物業服務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內支付;合理期限屆滿仍不支付的,物業服務人可以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
業主不領鑰匙,物業費能少交點嗎?
記者聯絡到負責管理鹿王芳草地的內蒙古春秋物業有限責任公司,該公司負責人表示,不能。
內蒙古自治區物業管理條例三十九條明確規定:物業服務人按照合同約定以及《物業管理服務標準》等相關規定提供服務的,
業主不得以物業閒置、房屋質量和未享受物業服務或者無需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為由拒絕交納物業服務費。
業主不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的,物業服務人或者業主委員會可以催交;逾期仍不交納的,物業服務人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或者提起訴訟。
巴彥淖爾日報社全媒體記者 陶林
編輯:楊雅康 賀詩宇 校對:陳龍
監審:常尚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