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歷史

解決家屬隨軍問題,需要的不是法而是辦法

作者:由 老校尉 發表于 歷史日期:2022-11-02

隨軍有幾種方式

解決家屬隨軍問題,需要的不是法而是辦法

軍改以來,關於後路、後院、後代的各類“利好”層出不窮,一攬子、一攤子、一籃子政策蜂擁而出,特別是《軍人地位和權益保障法(草案)》軍人配偶隨軍前在機關或者事業單位工作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按照有關規定安排到相應的工作單位;在其他單位工作或者無工作單位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提供就業指導和就業培訓,優先協助就業。

烈士、因公犧牲軍人的遺屬和符合規定條件的軍人配偶,當地人民政府應當按照規定優先安排就業”的規定出臺後,讓很多人更是浮想聯翩。

有的政策解讀認為,隨軍門檻取消了,只要結婚就可以隨軍了。從解放前的“258團”到上世紀的“副營隨軍”,再到改革前的“連職隨軍”,隨軍的限制終於沒有了。算是軍屬隨軍的一大利好。

有的媒體分析認為,《軍人地位和權益保障法(草案)》的規定,意味著家屬隨軍原公務員事業編性質不變,還要安排相應的工作單位。

還有戰友想著,隨著文員制度的推進、融通公司的成立,隨軍家屬的就業將有更好的保證,無論是考文員還是到融通,都能有一定的優惠。

理想越是豐滿,現實往往越是骨感。因為理想只需要有口號就行了,現實卻往往要拿出真金白銀來落實。

關於軍人、軍屬的優待政策,口惠而實不至的實在是太多了。比如,早已有法的“軍人依法優先”,對於很多軍人來說,真正落實到位的不過是一塊“光榮之家”的牌子而已。

《呂氏春秋》有篇“子貢贖牛”的文章,全文是:

解決家屬隨軍問題,需要的不是法而是辦法

解決家屬隨軍問題,需要的不是法而是辦法

魯國之法,魯人為人臣妾於諸侯,有能贖之者,取其金於府。子貢贖魯人於諸侯,來而讓,不取其金。孔子曰:“賜失之矣。自今以往,魯人不贖人矣。取其金則無損於行,不取其金則不復贖人矣。

解決家屬隨軍問題,需要的不是法而是辦法

子路拯溺者,其人拜之以牛,子路受之。孔子曰:“魯人必拯溺者矣。”孔子見之以細,觀化遠也。

文章以借孔老夫子的口,說明理想與現實、精神與物質的實質。子貢救人不取金,顯得崇高偉大,可惜的是難以持續,也不會有人去學習。子路救人而受牛,實現了救人者與被救者的“雙贏”,才有可能持續。

軍人、軍屬的很多優待政策,往往只考慮軍人、軍屬優待的一面,卻很少去考慮優待軍人、軍屬的單位、地區的利益,最終的結果往往就只能如孔子說的“魯人不贖人矣。”

據說,北上廣等城市,為了維持其戶籍的含金量,在難以限制軍人調動的情況下,以往就對軍屬入戶設定了諸多限制。想讓他們把這些限制取消,憑什麼呢?

早在戰國時期,孟軻老先生就明確指出,“徒善不足以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要使法能夠落實到位,除了有立法、說法和想法之外,關鍵的是要拿出辦法。

首先,要讓地方有落實的辦法。

記得有次到某地去調研軍轉幹部問題,地方領導在高風亮節的表態之後,拿出了三個資料:

一是相似城市安置任務量對比。

大機關、多院校、好地方的城市,安置任務是一般城市的數倍。

二是部分機關公務員的軍轉幹部比例。

個別被當成安置重點的地級市,政法機關軍轉幹部比例已達到很高程度。

三是地方財政的承受能力。

某些地區在長期負債、大量負債的情況下,安置壓力實在很大。

忍耐是有限度的,軍人是如此,某個地區、某個行業、某個單位也有承受的限度。當一項政策只能給認真落實它的物件帶來損失時,這項政策再好聽都很難堅持下去。

家屬隨軍不變性質安置,說起來很容易,做起來卻很難。如果沒有相應的辦法,最終也不過是有辦法的能安置,沒辦法的濤聲依舊。

其次,要讓部隊有監督的辦法。

軍屬優待政策為什麼難以落實到位,很大程度大於優待軍屬,付出由地方政府做出,效果主要體現在部隊官兵的思想穩定上。隨軍軍屬安置的好壞,應該以部隊的感受為標準,而不應以地方政府的經驗總結為標準。

應充分發揮軍地聯席會議、軍民融合建設、雙擁共建等機制的作用,建立健全和暢通部隊向地方政府反映軍屬隨軍安置成效的渠道,使軍屬安置的好壞,不單純靠地方政府總結,而是主要聽部隊反映,從而保持對地方政府落實的壓力。

記得雙擁工作轟轟烈烈的時候,很多部隊幾乎每年都要收集軍屬就業、軍娃上學、軍營建設等問題,在八一、春節等地方領導來慰問的時候提出來解決,不少問題透過這種方法解決了。

最後,要讓軍屬有反饋的辦法。

國人經常自謙,人微言輕,事實上也是如此。根據退役軍人事務部發布的訊息,2018年4月16日掛牌開始到2019年6月底,退役軍人事務部已累計辦理信訪事項16。8萬餘件次,可見以前反映問題有多難。

隨軍家屬安置存在的問題,應該向誰反映呢?向軍人所在單位反映,最好的結果就是納入需要地方解決的問題,在某次軍地聯席會議或者慰問會上被提出。現實中最經常碰到的,往往是某領導關於“轉變就業觀念,體諒地方難處”等等教育。

向地方政府反映,退役軍人事務部門負責的是退役軍人的事,動員部門負責的是徵兵動員的事,往往只能找到民政部門或者勞動等部門,政策原本就是這些部門出臺的,問題他們不清楚嗎?

法治興則國興,法治強則國強。

在世界一流軍隊建設實踐中,更加重視法治、厲行法治,不僅要注重出臺更多的法律、政策,更要拿出能行、可行的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