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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元歷史名詞解釋(第一部分)

作者:由 鄭大小程day 發表于 歷史日期:2023-01-03

樞密都承旨怎麼讀

1、唐宋變革論(具有軍國主義色彩)

關於唐宋變革論,最初是由日本學者內藤湖南在十九世紀末二十世紀初提出,經過一百多年的學界充分研究與探討,東亞各國學界對此已經形成基本認識,即承認唐宋間歷史程序的巨大飛躍,唐宋之際是中國歷史上的一個大變革時期,唐代是中世紀的結束,而宋代則是近世的開始。大致是受了歐洲人的傳統分期法的影響。但是否真正屬於變革,尚需進一步的研究。

2、澶州兵變

發生於後漢隱帝乾祐三年(公元950年)的一場兵變。

後漢高祖劉知遠統一中原後,重賞功臣、大將,其中有四人寵遇尤厚,分別是史弘肇、楊祐、蘇逢吉和郭威。後漢乾祐元年正月,劉知遠病逝,隱帝即位。隱帝忌憚四人的勢力,決心除去他們。後漢乾祐三年十一月,隱帝下詔誅殺楊祐、史弘肇及三司使王章,並密令殺掉時處在鄴都的郭威。事洩,郭威率軍攻入大梁,士兵進行了大規模剽掠,王殷、郭崇威勸諫才止。十二月,郭威出兵討契丹,軍至澶州,士兵畏懼劉氏復興會整治他們剽掠京城的罪行,於是擁立郭威即位。

公元950年,契丹攻陷饒陽,鎮州、邢州告急。十二月,太后派侍中郭威率軍北上,大軍渡過黃河,駐紮在澶州。一天早上,士兵翻牆進入郭威所住驛館,擁立郭威登基,即帝位,並將黃旗披在郭威身上作為皇袍(此時已有黃袍加身)。

澶州軍變後,郭威率軍返回大梁,後漢君臣出降,後漢滅亡。次年正月,郭威正式即皇帝位,改國號為“周”,史稱“後周”(郭威即後周太祖)。五代時期進入最後一個朝代。

3、陳橋兵變(陳橋驛兵變)

陳橋兵變,是趙匡胤發動的取代後周,建立宋朝的兵變事件。

公元959年,周世宗柴榮崩,七歲的周恭帝柴宗訓即位。殿前都點檢、歸德軍節度使趙匡胤,與禁軍高階將領石守信、王審琦等掌握了軍權。公元960年正月初一,傳聞契丹兵將南下攻周,宰相範質等未辨真偽,急遣趙匡胤統率諸軍北上禦敵。周軍行至陳橋驛,趙匡胤和趙普等密謀策劃,發動兵變,眾將以黃袍加在趙匡胤身上,擁立他為皇帝。並立即回師汴京,逼恭帝柴宗訓退位,改國號宋,建立了趙宋王朝,定都開封,史稱北宋。

4、慶曆新政

北宋中頁,積貧積弱的局面日趨嚴重,階級矛盾也在激化,有識之士紛紛建議改革。慶曆三年九月,參知政事范仲淹奉詔條陳十事,提出了明黜陟、抑僥倖、精貢舉,擇官長,均公田等十項改革主張。但在其後的執行過程中,僅在整頓吏治方面頒佈過幾度詔令,卻遭到大官僚集團的反對。新政僅僅施行了一年多便告夭折,范仲淹等改革派都被免去要職。由於這次改革是在仁宗慶曆年間進行,史稱“慶曆新政”。這次改革沒有觸動當時的關鍵問題,而且很快就流產了,但它是北宋實施改革的先聲,仍然具有積極的意義。

5、王安石變法

王安石變法是宋神宗時期,王安石發動的旨在改變北宋建國以來積貧積弱局面的一場社會改革運動。變法自熙寧二年(1069年)開始,至元豐八年(1085年)宋神宗去世結束,故亦稱熙寧變法、熙豐變法。

王安石變法以發展生產,富國強兵,挽救宋朝政治危機為目的,以“理財”、“整軍”為中心,涉及政治、經濟、軍事、社會、文化各個方面,是中國古代史上繼商鞅變法之後又一次規模巨大的社會變革運動。變法一定程度上改變了北宋積貧積弱的局面,充實了政府財政,提高了國防力量,對封建地主階級和大商人非法漁利也進行了打擊和限制。但是,變法在推行過程中由於部分舉措的不合時宜和實際執行中的不良運作,也造成了百姓利益受到不同程度的損害(如保馬法和青苗法),加之新法觸動了大地主階級的根本利益,所以遭到他們的強烈反對,元豐八年(1085年),因宋神宗去世而告終。

6、宋、金“海上之盟”

海上之盟是指北宋末年北宋自山東登(今山東蓬萊)、萊(今山東掖縣)泛海赴金,簽訂了共同滅遼復燕(今北京)的軍事合作盟約 。

1115年,東北女真建立金政權,並開始向遼發動進攻,遼兵屢敗,徽宗希望藉機收復燕雲地區,雙方於1120年訂立“海上之盟”,盟約商定,兩國共同滅遼。

北宋末年,長期受遼朝統治的女真族崛起於白山黑水之間,接著便以摧枯拉朽之勢向遼國展開了進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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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和遼國弭兵修好一百餘年的北宋統治集團,為了從遼朝手中奪回燕雲十六州之地、於重和元年(1118年)遂遣使從海路赴金,商議聯合滅遼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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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後,金宋使臣頻繁接觸,至宣和二年(1120年),雙方商定:金取遼中京大定府,宋取遼南京析津府,遼亡後,宋將原給遼之歲幣轉納於金國,金同意將燕雲十六州之地歸宋朝。

7、慶元黨禁

慶元黨禁,也稱偽學逆黨之禁,指中國宋代宋寧宗慶元年間(1195-1200)韓侂冑以“偽學”(指道學)打擊政敵的政治事件。

寧宗趙擴即位後,宗室趙汝愚以參與擁立趙擴有功升為右相,外戚韓侂冑遷樞密都承旨,兩人嫌隙日深。公元1195(慶元元年)二月,韓侂冑使諫官奏趙汝愚以宗室居相位不利於社稷,趙擴就貶趙汝愚至永州(今屬湖南),後死於貶所。趙汝愚被貶,朱熹、彭龜年等奏論韓侂冑事,趙擴亦加貶逐。 韓侂冑當政,凡與他意見不合者都被稱為“道學之人”,後又斥道學為“偽學”,禁燬理學家的《語錄》一類書籍。科舉考試中,稍涉義理之學者,一律不予錄取。六經、《論語》、《孟子》、《中庸》、《大學》之書為世大禁。不久趙擴下詔,訂立偽學逆黨籍。名列黨籍者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處罰,凡與他們有關係的人,也都不許擔任官職或參加科舉考試。從公元1195開始的禁偽學前後歷時6年之久,史稱“慶元黨禁”。

8、四時捺缽

契丹舊俗,隨水草,逐寒暑,往來遊牧漁獵。遼建國後,皇帝遊獵設行帳稱“捺缽”。大約到聖宗時,四季捺缽才有固定的地點和制度。

捺缽,契丹語,意為行帳、營盤,是契丹國君主出行時的行宮,即臨時居住處。契丹國其實既有皇都,也有五京之制,然而契丹皇帝一年四季卻巡幸於四捺缽之間,政務皆在捺缽中處理,捺缽之地實際上是契丹國的政治中心、最高統治者所在地;皇都和五京是宰相以下官僚處理政務特別是漢民政務的地方,這是契丹立國以後政治管理的一大特色。

9、北南面官制度

遼太宗在中央設定南面官 (以其官署設在皇帝牙帳之南)、 北面官(官署設在皇帝牙帳之北)的雙軌統治機構。南面官依據“漢制”統治漢人及渤海人,雜用漢族地主知識分子和契丹貴族;北面官以“國制”(遼朝制度)統治契丹人和其他少數民族,機構比較簡單,是根據契丹部落的傳統建立起來的,一律任用契丹貴族。 北、南樞密院分別是北、南面官的最高機構。北樞密院以下北面官制,大量儲存契丹部落舊制,包括北、南大王院、敵烈麻都司(管禮儀)等。南樞密院以下南面官制,則設有中書省、御史臺、大理寺、翰林院等漢地傳統機構。此制度的實行意味著將契丹部族納入封建政治體制。

10、斡魯朵

斡魯朵,出自突厥語,意為宮帳或宮殿,亦作斡耳朵、斡裡朵。遼太祖起,各帝及太后之執政者皆置斡魯朵,有直屬軍隊、民戶、奴隸及州縣,構成獨立的軍事,經濟單位。為皇帝等個人私有,死後由家族後代繼承。金、元沿用為官署之稱。

11、頭下(投下)軍州

遼特別設定的一種行政機構,是具有二重性的貴族領地,又稱投下。契丹貴族在初期的征服戰爭中,劫掠了大量的人口,他們將這些人口聚集起來,建立州縣城堡等組織,稱為頭下。元朝稱投下。一般講凡皇族諸王、公主及後族所建的頭下可建築州城,其餘不得構築城池,只能立堡樹寨以區別於他種建置。頭下軍州在政治經濟軍事等方面,都有既依附於領主又隸屬於朝遷的二重性。

12、高梁河之戰

宋太平興國四年(遼保寧十一年,979),宋軍為奪取幽州(今北京,遼稱南京),在高梁河(今北京西直門外)被遼軍擊敗的一次作戰。

宋太宗為奪回五代時後晉石敬瑭割給契丹的燕雲十六州(北京至山西大同等地區),於太平興國四年五月平北漢後,未經休整和準備,即轉兵攻遼,企圖乘其不備,一舉奪取幽州。遼景宗耶律賢得知幽州被困,急令精騎增援。遼軍反擊,宋軍三面受敵,頓時大亂,全線潰退,僅死者萬餘人,宋太宗乘驢車逃走。遼軍追至涿州(河北涿縣)乃止。

此次戰爭是遼朝與宋朝第一次在戰場上的直接對話,是五代十國時期結束以後的一場重要戰爭,這場戰爭結束了宋朝統一的步伐,並且在軍事上總體開始處於劣勢。此戰,遼軍發揮騎兵優勢,遠道增援,變被動為主動,給宋軍以沉重打擊;宋軍輕敵冒進,首戰失利,對以後與遼作戰造成了不利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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