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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舒蘭:運用訴前調解機制 化解物業服務糾紛

作者:由 北青網 發表于 歷史日期:2023-01-12

民事糾紛必須調解嗎

吉林舒蘭:運用訴前調解機制 化解物業服務糾紛

原標題:吉林舒蘭:運用訴前調解機制 化解物業服務糾紛

本報訊 (記者 柏 巍 通訊員 錢美欣)近日,吉林省舒蘭市人民法院速裁訴調小組運用訴前調解機制,有效化解了37起物業服務糾紛,得到物業公司和37戶業主的雙重認可。

今年11月,因某小區37戶業主長期拒繳物業管理費,舒蘭某物業公司訴至法院。考慮到本案涉及人數較多,影響面較廣,為妥善處理該起物業糾紛,推進糾紛就地化解,舒蘭法院調解團隊組織物業公司負責人員與其中一名業主代表鄧女士進行調解。

調解過程中,法院工作人員積極尋找解決糾紛的平衡點和切入點,一方面聽取業主拒繳物業管理費的緣由,向業主釋法明理,並勸說業主主動履行繳納物業管理費的義務,以及不履行所面臨的後果;另一方面與物業公司進行溝通,指明物業公司存在管理漏洞和服務意識不強等問題,應採納業主提出的改善小區衛生,最佳化停車環境等建議,主動化解矛盾,維護業主利益。透過調解員耐心細緻地做調解工作,37戶業主當場繳納了物業管理費,圓滿地化解了物業公司與業主的矛盾。

今年3月以來,舒蘭法院把妥善解決物業糾紛作為關注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重點內容,著力打通治理堵點,全力推動物業糾紛源頭治理,共成功調解物業服務合同糾紛1799件,其中申請司法確認745件,佔一審新收民事案件數的20。28%,極大地調和了物業公司與小區業主之間的關係。(柏 巍 錢美欣)

(人民法院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