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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辯護:律師的終極作用,究竟是治病,還是救人?

作者:由 鄒玉傑律師 發表于 歷史日期:2023-01-19

涉嫌尋釁滋事罪是什麼意思

文:鄒玉傑律師

窮二十年蠻力,救一百條人命……

〇一

在醫學界有句話,特別著名:

有時,去治癒;

常常,去幫助;

總是,去安慰。

刑事辯護:律師的終極作用,究竟是治病,還是救人?

這是長眠在紐約東北部撒拉納克湖畔的特魯多醫生的墓誌銘,一再被後人稱頌,如今已經成為很多醫生的人生格言。

鍾南山院士曾經說過——醫生看的不是病,而是病人。

二者有異曲同工之妙,都道出了醫學的真諦。

因為發自內心關懷病人,鍾南山院士才會在冬天先用手捂熱聽診器,再彎下腰來,一隻手扶著患者,一隻手為患者聽診。

細節雖小,卻是良醫和庸醫最重要的區別。

好醫生,即便不能治癒病人,卻能時常安慰病人,讓病人在承受肉體痛苦的同時,無需忍受精神上的痛苦。

所謂“良言一句三冬暖”,大概就是這個道理。

刑事辯護:律師的終極作用,究竟是治病,還是救人?

而一旦精神上很愉悅,實際上肉體上的疼痛也就沒有那麼明顯了。

所以,良醫不僅僅治病,更重要的是救人,而救人又不見得是救命,很可能救的只是病人的心。

〇二

這個道理,同樣可以用在刑事辯護方面。

1、有時,治癒。

徹底贏得官司,還客戶清白,這種事情確實有,倒並不常見,只是偶爾出現。

2、常常,幫助。

透過和公檢法頻繁溝通,提交取保候審申請書、不批准逮捕申請書、羈押必要性審查申請書、法律意見書、不予起訴申請書、質證意見、辯護意見等等,來具體幫助當事人,儘量降低其最終的量刑。

在更具體的事情上,儘量幫助當事人不走冤枉路,不被一些被有用心者欺騙。

刑事辯護:律師的終極作用,究竟是治病,還是救人?

這,是刑辯律師比較常見的工作內容。

3、總是,安慰。

我國無罪率0。8‰,一萬個案件裡,才有一個徹底無罪案件,所以,遇到一些明視訊記憶體在重大問題案件,費盡九牛二虎之力,卻未能實現無罪目標,結果就只能總是安慰當事人。

還有一些情況,確實犯罪了,比如殺了人,逃跑多年又被抓住了,此時該如何做?

律師大多會建議他如實交代問題,爭取寬大處理。

同時還要安慰他,要面對現實,不要只有不切實際的幻想。

做最壞的打算,去爭取最好的結果,一起盡人事,然後聽天命。

常常獲得安慰的當事人,當最終結果到來時,往往更能接受,甚至會特別感謝律師。

即便最後的結果不是最初所期待的。

刑事辯護:律師的終極作用,究竟是治病,還是救人?

這,大概就是安慰的效果。

〇三

相反,如果不會寬他人的心,不會安慰別人,效果則大相徑庭。

所謂,“惡語傷人六月寒”,就是這個理。

昨天,一個當事人的父親特別激動。

一再要找去辦案警官,非要跟蹤他,要讓他看不到第二天的太陽。

刑事辯護:律師的終極作用,究竟是治病,還是救人?

原因很簡單,就是一句話的事——這個辦案人員一再刺激嫌疑人的父親,說嫌疑人特別壞,雖然年紀這麼小,基本上也就報廢了。

你說人家能不激動嗎?

本來孩子在裡面關著,心情就不好。

加上孩子父親一直懷疑一個辦案人員在故意設套陷害孩子。

如今一刺激,熱血上頭,真有殺人的衝動。

按照他的話說,如果不是因為之前律師告誡過他不能衝動,當時他就會動手。

真的是同樣的話,方式不一樣,結果完全不同。

一旦搞不好,自己一輩子就報銷了,甚至還會殃及魚池。

總之,不管幹啥的,好好說話,都沒有錯。

畢竟,良言一句三分暖,溫暖他人的同時,自己也冷不到哪裡去!

刑事辯護:律師的終極作用,究竟是治病,還是救人?

作者:鄒玉傑律師

九章刑辯創始人;安徽律師門戶網創始人;金亞太(亳州)律師事務所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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