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灼見|我們的戰略必須將小農戶置於核心地位

作者:由 北京日報客戶端 發表于 歷史日期:2023-01-26

小農戶的生產方式與什麼的矛盾

實現鄉村振興和農業農村現代化,必須首先讓農業產業升級。

而要完成這一升級離不開中國的小農戶。

因為無論從歷史還是從現實看,小農戶的生命力都是非常頑強的。立足於小農戶的產業升級也是可以做到的,透過平臺給小農戶“賦能”就能夠讓中國農業產業升級的目標得以實現。

“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實際上就是一個很好的機制設計,這種機制使得農戶有了一個正向激勵。千千萬萬個小農戶的正向激勵使中國糧食生產出現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來最好的農業生產局面。

今天的農業產業的生產組織模式和農產品上市流通模式不是沒有最佳化的空間。

在市場分工的作用下,今天的農業供應鏈產業是由高度分散的小農戶,加上千千萬萬的小商小販,再加上缺乏新式裝置的毛坯型批發市場所構成的,實際上,這是一個相對低效能、高損耗、高成本的產業鏈體系。

在當前的技術(網際網路平臺、大資料)條件下,我們完全可能創造一種關於農業生產經營的新體系。

這個體系可以把小農戶組織起來,但不同於合作社的模式,也不同於歷史上的人民公社、高階社等模式。我們之所以可以做到這一點,就是得益於網際網路技術的發展。

平臺是這種機制設計的一個關鍵組織。

平臺可以讓小農戶和消費者建立直接的聯絡。消費者可以透過平臺來觀察農產品的整個生產過程,從而與小農戶建立較好的信任關係。小農戶可以透過平臺配置自己所需的資源,比如資金、生產技術、種子等。在生產過程結束之後,小農戶也可以透過這一平臺將農產品銷售出去,同時回籠資金,完成收益增值的閉環。資金流、資訊流都可以在線上解決,物流則依賴於農產品流通網路的重構。

灼見|我們的戰略必須將小農戶置於核心地位

在目前的主要農產品流通體系中,物流和資訊流以及資金流是同步的。

一個大的批發市場既是倉儲中心,也是交易價格的談判場所。農產品買斷離手,與農產品流動方向相逆的,是資金的流動。物流、資金流和資訊流是中繼式的,是一種串聯結構,而不是共享和分享。每個環節之間,實際上充滿了資訊不對稱。各個交易主體也習慣利用這種資訊不對稱來索要資訊的高價格。

由於小農戶在這一分配機制中總是處於弱勢地位,因此,他們所獲得的收益是最少的。這種弱勢地位是由農產品總體上供大於求這樣一種格局決定的。

而且,這樣一種機制也不鼓勵優質農產品的生產,因為在買斷離手的交易模式下,優質農產品是沒有辦法溯源的,如果沒有聲譽機制的約束,小農戶是沒有動力來生產成本高但價格不一定高的農產品的。

這不是道德問題,這是激勵不足的問題。

其實,不僅是小農戶沒有動力來生產優質農產品,即便是規模大戶,如果有中間商的存在,他們也不會完全落實標準化生產的流程。

學術界把小農戶激勵不足的問題概括成“小農戶”與“大市場”的矛盾。

為了解決這個矛盾,各地進行了不同的制度設計。比如,山東在20世紀90年代後期推動農業產業化,其表面含義是規模化推動,實質上也有新型制度設計在其中,主要的特點是龍頭企業+農戶,這有點類似於工業革命之前的原工業化模式,農戶作為企業生產中的一個外包單位,其生產的主要目的是滿足龍頭企業的要求,而對接市場的任務交給龍頭企業來完成,甚至是農戶生產過程中的資源配置也可以由龍頭企業加以輔助和指導。

當然,在實踐中,還有很多衍生模式。比如,在生產經營中發現管理小農戶、組織小農戶的成本是高昂的,那麼,企業就有動力在中間插入一個合作社或者農業協會的組織,把管理組織的任務外包,這樣可以節約成本提高效率。在銷售端,一旦發現市場價格仍然被中間商所左右,那麼,龍頭企業就會選擇直接面對商超或者B端的消費者(比如飯店等)。

這些探索形成了一些模式,但一直沒有成為局面改變者,主要原因就是這種模式競爭不過小農戶,同時,他們也逃不出農產品總體過剩這樣一種格局。

近些年來,在“網際網路+”的政策鼓勵下,加之對流量下沉的一個需求,很多電商平臺切入農產品流通領域,比如拼多多。2018年拼多多平臺農產品及農副產品訂單總額達到653億元,已經成為中國最大的農產品上行平臺之一。

但是,作為電商平臺,他們沒有農業從業經驗,也不敢觸達農業生產這一層面。目前,他們願意做一些特色農產品。他們改造農業流通體系的目的,也不是有意升級產業,其主要目標一是賺錢,二是獲得更多的流量加持場景。微商、直播電商等,所有這些中間組織,都是紅火一時就銷聲匿跡。在“贏者通吃”的市場規則下,很多電商平臺甚至是血本無歸。

各種風口之後,農業不會有真正的改變。能夠改變中國農業的,只有一個群體,那就是小農戶。

我們的戰略必須將小農戶置於核心地位,其他組織都是“眾人拾柴火焰高”的角色。

所謂核心地位,最主要的體現是農戶具有組織生產和銷售以及最終利益分配的主動權。這不是不能做到,日本的銷售就是由眾多的農業協同組合完成的,他們不賺中間差價,因為協同組合是農戶自己說了算的。他們沒有必要像我們市場上的眾多中間商那樣。日本的數字經濟還不如我們發達,在這樣的條件下,他們都能做得很好,因此,我們有更好的時代條件和技術條件在機制設計上超越他們,從而走出一條中國特色的農業農村現代化道路,為實現鄉村的真正振興貢獻產業發展上的力量。

農業產業升級是鄉村振興的重要方面。

鄉村振興要解決農戶收入的持續提高、鄉村環境的持續改善問題,這離不開農業產業的升級。

農業產業升級帶來的收益不僅僅由消費者獲得,還必須同時增強農戶自身的發展動力。這樣,一、二、三產業融合等發展模式才可能進一步很好地落地。

總之,在廣大小農戶積極利用新模式的持續努力中,中國農業會為之一變,中國社會經濟的基礎也會夯實得越來越堅固,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道路也會愈來愈廣闊。

(作者為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經濟學院教授、中國社會科學院經濟研究所研究員、中國經濟史學會秘書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