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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城中區中南司法所編織“三張調解網”化糾紛促和諧

作者:由 人民資訊 發表于 歷史日期:2023-01-27

柳州城中區包括哪裡

本文轉自:人民網

一道道調解“加法題”,“加”出了基層社會的和諧美好;一次次消紛止爭“減法運算”,“減”去了基層群眾心中疙瘩和怨氣。近年來,柳州市城中區中南司法所面對“如何加強基層司法行政部門的社會治理能力”這道法治題,積極探索基層社會治理新路子,運用“網+格”“司法+N”“調+執”的解題思路,精心編織全天候、快捷優質的調解服務網,為社群群眾解難事、化煩事、消紛爭,用責任擔當守好社會和諧穩定的“第一道防線”,為黨的二十大召開營造了良好的社會環境。

“網+格”編織線上線下調解網

線下有“格”。中南司法所充分利用綜治網格化,把人民調解工作做到格中去,“格”成為化解矛盾糾紛的“第一哨所”,社群群眾一旦有利益衝突、有矛盾紛爭,司法所就能及時發現、及時反應。線上有網。中南司法所在工作中探索總結,如何充分運用人們日益依賴的網路,充分發揮網路平臺的作用,為居民提供高效、快捷、優質、全面的調解服務。

今年1月,轄區網格群工作人員收到兩戶居民反映:自己租住的房屋管理方某公司突然通知他們,房屋被列為柳州市歷史文化建築,需要進行加固改造。改造期間居民要搬離,搬離後的安置問題並沒有提及,居民對此十分憂心,遲遲不願搬離。社群一面為居民和某公司人員組建微信群,一方面將情況報至街道及中南司法所。建立微信群,可以迅速把各個矛盾方聚到一起,不需佔用工作人員和當事人時間,既可以隨時表達訴求和理由,又減少了矛盾初期矛盾雙方見面的劍拔弩張。透過微信群,某公司說明了改造的原因和改造期間及之後安置的方案;兩戶居民也對維修後安置、居住問題提出了自己的疑問。對此,中南司法所工作人員一方面向居民解釋改造的必然性,一方面就兩戶居民的難處與某公司協調,在雙方從對立態勢逐漸轉為較為平和並諒解對方的難處後,中南司法所再在社群召開2次現場協調會,經析法說理,妥善解決了這起糾紛。

柳州市城中區中南司法所編織“三張調解網”化糾紛促和諧

信訪案件協調會。柳州市司法局供圖

“司法+N”編織部門聯動調解網

今年2月,城中區公安分局中南派出所接到110報警,稱兩名居民存在情感糾紛,其中一人出現過激行為。派出所民警到位瞭解後,認為兩人矛盾仍然存在,並有進一步激化的可能。因此,派出所透過聯動機制,將情況通報到中南司法所。中南司法所馬上組織社群對當事人進行跟蹤式調解,瞭解雙方矛盾產生過程、當事人最近動向,並與當事人約定一週進行一兩次電話回訪。

透過一系列耐心細緻的工作,中南司法所工作人員發現其中一名當事人情緒較為激動,馬上書面彙報給相關部門,同時將情況反饋給派出所,由上級部門組織派出所和中南司法所再次對該當事人進行說服教育。經工作人員勸導,當事人情緒逐漸平穩。這種“司法+N”的直接聯動,各部門共同出力,為一些調解難度較大的矛盾糾紛提供一條解決之道。

近兩年,城中區以柳州市公安局城中分局、城中區民政局及城中區勞動保障部門三部門建立了調解聯動機制。中南司法所在這基礎上,與轄區學校、街道、住建等建立“大中南矛盾糾紛調解聯動體系”。各部門在工作中發現相關矛盾糾紛,馬上啟動“三互”方案:互相通報、互相協作、互相反饋。各部門倚靠各自的專業力量,勁往一處使,共同為基層矛盾糾紛出謀劃策。“司法+N”聯動調解網建立以來,中南司法所成功調解了52次糾紛,涉及120人次,其中有效化解涉及個人極端案件風險隱患5起,在提升了矛盾化解率的同時,維護了轄區的平安穩定。

柳州市城中區中南司法所編織“三張調解網”化糾紛促和諧

中南司法所、律師、當事人核對調解協議內容。柳州市司法局供圖

“調+執”編織糾紛調處和諧網

人民調解協議書是基於當事人自願形成的協議,如果其中一方當事人不按協議執行,那麼協議則無法達到原有目的,調解工作等於未完結。調解結果執行難常常是基層司法所在調解工作中遇到的一個大難題。如何破解這一難題?中南司法所積極探索,爭取相關部門的支援和配合,共同編織“調+執”糾紛調處網,積極推行人民調解司法確認制度,有效突破了司法調解協議的侷限性,賦予調解員更足的“底氣”,進一步提升基層司法行政部門社會治理能動性。

2020年5月6日,中南司法所受理了居民李先生的一起債務糾紛,總涉案金額達400餘萬元。這麼大的金額如何保障調解協議的執行?中南司法所所長黃芳芳首先想到的是人民調解司法確認程式。她馬上向城中區司法局彙報,司法局十分重視,積極與柳州市城中區人民法院對接,第一時間協調法官給予指導,並安排專業律師跟蹤做好材料收集整理、協議製作等工作。

在黃芳芳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時,由於前期工作做到位,雙方很快達成調解協議。城中區法院經審查,依法作出司法確認裁定書,確認雙方達成的人民調解協議合法有效。從當事人提出申請到法院裁定,前後只用了8個工作日,一起糾紛案在短時間內快捷高效化解。

“調+執”調解網,讓基層調解員有底氣,讓調解結果有著落,有糾紛、有矛盾找調解蔚然成風。(傅永新 閉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