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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目有話說 村規民約屢屢“違法” 背後是懶政思維作祟

作者:由 天目新聞 發表于 成語日期:2022-09-29

村規民約違法怎樣維權

不久前,四川綿陽經開區塘汛街道板橋社群小夥鄧俊喜得貴子,本是一件喜事,可在給孩子上戶口時,卻發生了讓他糟心的事。“社群幹部說,按照村規民約,像我這種再婚人員給孩子上戶口,必須交納1萬元公益金。”據介紹,當地塘汛街道印製的《上戶審批表》需要經過社群、街道等三級簽字蓋章,最後才能到派出所辦理上戶手續。

因為不願多交錢,鄧俊4個多月都沒能為孩子成功上戶口。無奈之下,鄧俊選擇了尋求媒體的幫助。在媒體曝光後,派出所才直接為其孩子辦理了戶口。

“一屋涉黃,全樓停水”的規定被叫停還不到半月,村規民約又一次成為人們熱議的焦點。本應是體現村民共同意志的村規民約,為何會屢屢僭越法律紅線?

按照當地社群幹部的說法,“上戶口先交錢”的土政策與當地拆遷賠償有關。上世紀90年代,當地社群組織因為擔心戶口增加,會攤薄統徵統轉後的土地款等收益,便制定了這項村規民約。

透過村規民約來防範掛空戶或者假結婚的想法本無可厚非,但社群和村組作為自治組織,沒有執法權,也沒有行政收費權。更何況,從現實情況來看,村規民約沒有擋住那些本不該落戶的人,反而異化成了以居民小組的名義出售戶口名額。

更讓人匪夷所思的是,上戶口本就沒有“村組審查”環節,當地戶籍管理部門放著“國法”不執行,反而對“村規民約”言聽計從。難道村規民約比法律還大?

天目有話說 村規民約屢屢“違法” 背後是懶政思維作祟

塘汛街道的上戶口審批表圖源:川觀新聞

說到底,還是懶政思維在作祟。制定村規民約的村組未必不懂法,因為如果完全按照法律的尺度來執行,治理起來勢必花費更多工夫,自然不如直接收費來得省事。

當前,很多基層組織仍然擺脫不了傳統的治理思維,即“只要投票透過就是對的”。似乎只要多數人贊成,就可以置法律於不顧。然而,這樣的村規民約,不僅不能培育社群認同、增強鄰里互動,反而會在一定程度上將村民對立起來,埋下巨大隱患。

無論什麼樣的規定,都必須用法律的放大鏡仔細審視,切不可一“罰”了之。如果懶政思維得不到扭轉,與法有違的村規民約勢必會愈演愈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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