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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軾應試作文《刑賞忠厚之至論》中的趣事

作者:由 武夷茶韻 發表于 成語日期:2022-10-26

想當然爾是什麼意思

蘇軾應試作文《刑賞忠厚之至論》中的趣事

蘇軾應試作文《刑賞忠厚之至論》中的趣事

吳斌

蘇軾應試作文《刑賞忠厚之至論》中的趣事

蘇軾少年聰慧,生性曠達,率真豪放,嗜好美食。在讀書學習之餘,喜歡交友品茗,遊山玩水。於嘉佑二年(1057年),蘇軾與父親蘇洵、弟弟蘇轍,一道進京應試。三人同登進士榜,蘇軾以第二名,即探花的成績居三人之首。

蘇軾應試作文《刑賞忠厚之至論》中的趣事

當時的主考官是文壇領袖歐陽修。試題為:“刑賞忠厚之至論”,考察的就是,考生對犯罪懲罰以及對立功鑑賞的寬嚴尺度的看法,是一道國家管理方面的策論試題。據《宋史》記載,“仁宗初讀軾、轍制策,退而喜曰:朕今日為子孫得兩宰相矣。”意思是說,宋仁宗趙禎在讀到蘇軾與蘇轍所作的策論後,興奮地說:我今天為我的子孫選到了兩位將來可以擔任宰相的人才。

蘇軾應試作文《刑賞忠厚之至論》中的趣事

歐陽修看了蘇軾的試卷,文章好到把他給震到了。但試卷批閱時是匿名的,歐陽修自信地認為,這是他的學生曾鞏的試卷。為了避嫌,而將其定成了第二名。蘇軾的這篇應試作文《刑賞忠厚之至論》中,有這麼一段文字:

《傳》曰:“賞疑從與,所以廣恩也;罰疑從去,所以慎刑也。”當堯之時,皋陶為士。將殺人,皋陶曰“殺之”三,堯曰“宥之”三。故天下畏皋陶執法之堅,而樂堯用刑之寬。

蘇軾應試作文《刑賞忠厚之至論》中的趣事

意思就是說:古書上說,“獎賞時如遇到有可疑者,應該照樣留在應獎賞之列,為的是推廣朝廷的恩澤;而處罰時遇到有可疑者,則要從應處罰之列除去,為的是謹慎地使用刑法。”堯當政時,皋陶是執掌刑法的官員。在要處死一個有爭議的犯罪嫌疑人時,皋陶三次說要殺,堯帝卻一連三次說應當寬恕。所以天下人都害怕皋陶執法的堅決,而讚美帝堯用刑的寬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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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一代文壇領袖的主考官歐陽修,怎麼也想不起這個,皋陶與帝堯的“殺之三,宥之三”的典故出在何處。過去考生考中後,都要到主考官那兒去面謝的。於是在蘇軾面謝時,歐陽修就虛心地問蘇軾,這個典故是出自哪裡?蘇軾回答的大意是“想當然爾”。意思就是說,那是我編造的。

蘇軾應試作文《刑賞忠厚之至論》中的趣事

水至清為什麼也有這麼多魚呢

從這件小事上,我們也能感受到蘇軾的坦誠率直,想說就說,不計後果的性格。幸好是遇到開明的歐陽修,如果遇到的是明、清時期老學究式的主考官,對如此想當然的編造典故,還不給你一通訓斥,甚至取消進士的初選資格都有可能。蘇軾最終沒能升上相位,原因或許就是基於此吧。蘇軾一生中數次的貶謫,起因也多數是其“想說就說,不計後果”而造成的。

那麼處世到底是圓融好,還是率真好呢?這個問題太辯證了,我可回答不了,你能告訴我嗎?歡迎大家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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