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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溪區人民檢察院“三舉措”探索信訪案件簡易公開聽證,讓信訪矛盾化解“止於至善”

作者:由 貴州大小事兒 發表于 文學日期:2022-08-09

如何做到止於至善三方面

為深入貫徹落實最高檢“推進控告申訴檢察‘質量建設年’工作”部署,花溪區人民檢察院採用“三舉措”對信訪案件簡易公開聽證進行積極探索,力求增強檢察機關辦案透明度,同時有效化解信訪矛盾糾紛,維護信訪人的合法權益,推進陽光司法,堅持和發展檢察機關新時代“楓橋經驗”。

01

對領導包案信訪案件,積極開展簡易公開聽證

一是按照最高檢《關於開展院領導包案辦理首次信訪專項檢查活動工作方案》,花溪區人民檢察院積極響應上級檢察機關的工作部署要求,紮實推動領導幹部帶頭接訪包案常態化,首次到院申訴的信訪案件全部由院領導包案辦理,並秉承“能公開、盡公開”原則開展簡易公開聽證,以聽證形式公開審查、公開答覆。二是在接待信訪群眾的同時就地組織簡易聽證,由第三方介入進行釋法說理,讓公平正義看得見、聽得懂、真實可感。由院領導帶頭化解信訪矛盾,並加大由院領導主持召開簡易公開聽證會的比例,落實領導幹部帶頭辦理簡易公開聽證案件的“頭雁”效應,帶動本院控告申訴案件優質高效公開辦理,同時也讓信訪人充分信任檢察機關的做法,做到案結、事了、政和。2021年以來,我院檢察長參與接訪35件,檢察長辦信11件;今年2月開展領導包案辦理首次信訪專項活動以來,我院檢察長包案辦理信訪案件4件,有條不紊持續推進領導幹部帶頭接訪包案工作。

02

引入第三方化解力量,探索建立檢察聽證員庫

為便於對符合條件的信訪案件開展常態化簡易公開聽證,花溪區人民檢察院積極探索建立不同身份、不同領域、不同專業的檢察聽證員庫。嚴格細緻挑選聽證員,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律師、高校教師、專家諮詢員中挑選符合聽證員條件的人選吸納入庫。將庫中聽證員根據專業和擅長領域進行分類,擬分為法律型聽證員、社會型聽證員、專業型聽證員,在辦理簡易聽證案件時,根據需要聽證案件的性質隨機在庫中對不同型別聽證員進行抽取,保證了聽證的公正、專業。同時,在每次聽證結束後由檢察人員、信訪人對聽證員水平能力進行書面評價,每年根據書面評價結果以及不同聽證員參與聽證後信訪案件的息訴罷訪率相結合,作為聽證員的綜合評分,避免出現聽證員“走過場”的情況,對受邀聽證後無故缺席和不適宜再擔任聽證員的及時取消聽證員庫成員資格。透過規範引入第三方化解力量,在檢察機關、信訪人、第三方聽證員之間建立起良性互動機制,解決簡易聽證中專業水平不足、參與力度不夠的問題,努力實現簡易聽證工作的常態化、規範化發展。2021年以來,花溪區人民檢察院共邀請8名律師、5名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3名人民監督員、2名專家諮詢員、1名高校教授,對23件信訪案件進行公開審查、公開聽證,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03

選擇特定信訪型別案件,開展上門簡易公開聽證

針對信訪人年老體弱或身患殘疾、行動不便,或因婚姻家庭、親友鄰里糾紛等民間矛盾引發的幾類重複信訪案件探索開展上門聽證,就地進行釋法說理和矛盾化解,把“聽證室搬到信訪人所在地、把矛盾化解在信訪人家門口”,減少群眾“折返跑”,努力將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解決在當地。今年1月,我院控告申訴部門就一件涉鄰里矛盾糾紛的不服公安機關不立案信訪案件開展了上門簡易公開聽證,並邀請公安民警、村委會工作人員、律師擔任聽證員,承辦檢察官和聽證員從法、理、情的角度耐心對信訪人進行釋法說理,共同促進息訴罷訪,在引入第三方參與化解矛盾後,信訪人也打開了心結,這也是我院在信訪案件中進行上門簡易公開聽證的一次有效探索。

據最高檢資料統計,透過組織簡易公開聽證使矛盾化解率達到80%以上,對比其他方式化解率高出許多。下一步,花溪區人民檢察院將持續深入探索建立信訪案件常態化簡易公開聽證工作機制,聚焦人民群眾的操心事、煩心事、揪心事,以人民群眾“看得見、感受到、能接受”的方式努力化解信訪矛盾。

編輯/穆嵐 稽核/田景文 何東

【來源:花溪區委政法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