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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師”獲刑!自稱可“斬桃花”修復情感危機……

作者:由 法制網新播報 發表于 文學日期:2022-10-04

為什麼不建議斬桃花

為挽回與男友的感情,佛山市的一名女子透過網路,認識了一位自稱無所不能的大慶女“大師”,請其幫自己“算卦”、為男友做法事“斬桃花”,併為此支付了近5萬元……

2022年4月18日,大慶高新區法院對這起詐騙案進行了公開宣判。

女“大師”獲刑!自稱可“斬桃花”修復情感危機……

感情遇危機 網上尋“大師”

被害人金女士是廣東佛山市人。四年前,其迷戀上了男友康某,並自以為遇到了真愛,但對方對其並不“感冒”,與其交往“不冷不熱”。

2019年3、4月份,被害人金女士與男友出現了感情危機,於是她在網上查詢,並尋求修復感情的“良藥”,極力挽回男友的心。

被告人米某系大慶人,經營一家佛店,是一位能說會道的女子,並跟他人學了一點算命的門道,瞭解了其中的一些套路。

隨後,米某想借此獲取錢財,過上更好的生活,於是透過微博等平臺向外釋出了“算卦”、“做法事”等內容,並自稱是“算命大師”。

偶然間,金女士在刷微博過程中看到了米某釋出的上述資訊,滿懷欣喜,認為自己感情危險終於有救了,便加對方為微信好友,請求對方幫其修復自己的情感。

算卦斬桃花 轉賬4萬八

被告人米某不斷向金女士傳播封建迷信思想,並向其鼓吹自己是一位無所不能的“算命大師”,可線上為他人算命、做法事、改變時運等,而且絕對保真!

在聽到被害人感情遭遇後,米某立即安慰對方,並告知對方,自己可為其行“善”,幫其轉運,修復情感危機。

金女士信以為真,為留住感情,找到被告人米某,讓對方幫自己“算卦”、“斬桃花”等,以此阻斷男友和其他人的感情,達到與自己和好的目的。

2019年5月至2020年2月期間,被告人米某先後多次為被害人算命、作法事、“

桃花”,並以“卦金”“法事錢”之名向被害人索取錢財。

期間,被害人透過微信方式多次向被告人米某轉錢,共給付米某錢款4。8萬餘元。所騙贓款部分用於買燒紙,剩餘大部分被其揮霍。

人財兩落空 女大師獲刑

男友堅決要與其分手,金女士恍然大悟,發現被告人米某做的法事毫無用處

,也並未挽回自己的情感,落個人財兩空。

心有不甘的金女士,遂要求被告人米某退回自己被騙的所有錢款。

多次索要未果,無奈之下,身在廣東佛山的被害人金女士,透過電話向黑龍江省反詐騙中心進行舉報。

接到線索後,大慶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立即對其實施抓捕。

公安機關對贓款及其部分財產進行了依法扣押,並退還給被害人金女士。

在刑事訴訟過程中,被告人米某歸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刑,並對公訴機關所指控的罪名及量刑意見均無異議。

人財兩落空 女大師獲刑

大慶高新區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米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騙取他人錢款,數額較大,其行為已經構成詐騙罪。

鑑於被告人米某歸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且自願認罪認罰,可從輕處罰;系初犯,人身危險性不大,認罪、悔罪態度誠懇,此次沒有造成嚴重的危害後果,並已退贓,不致再危害社會,可適用緩刑。

據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最終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米某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