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致一人重傷判幾年
重大交通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財產損失3萬元以上不足6萬元的交通事故。依刑法133條,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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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8日4時許,劉廣持C1駕駛證醉酒駕駛湘D9××××小轎車,沿耒陽市金陽路由西往東方向行駛,行駛至耒陽市××路××號門前路段時,未注意路面行人動態,撞倒路上行人被害人羅某4,造成羅某4受傷的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發生後,劉廣立即停車。與羅某4系同組村民的行人羅新紅、羅寶林將劉廣留置在現場,羅新紅打電話報警,劉廣接受趕到現場的交警的吹氣檢測,結果為醉駕。羅某4被120救護車送至耒陽市人民醫院搶救無效死亡。劉廣被交警帶至耒陽市人民醫院抽血檢測。知道羅某4死亡後,劉廣經交警口頭傳喚,從耒陽市人民醫院到耒陽市公安局接受訊問,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耒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劉廣負此次事故全部責任,被害人羅某4無責任。
劉廣會受到怎樣的處罰?
黑龍江方帷律師事務所王德良律師解答:
劉廣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負事故全部責任,其行為已構成交通肇事罪。
劉廣犯罪後有自首情節,依法可對其從輕處罰。劉廣賠償被害人親屬經濟損失,取得被害人親屬諒解,依法可以從輕處罰。
王德良律師補充: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三十六條 ,由於犯罪行為而使被害人遭受經濟損失的,對犯罪分子除依法給予刑事處罰外,並應根據情況判處賠償經濟損失。
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犯罪分子,同時被判處罰金,其財產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處沒收財產的,應當先承擔對被害人的民事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