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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駕車撞死77歲老人 將老人抱到路邊棄之不顧!系無證駕駛

作者:由 說案普法 發表于 文學日期:2023-01-31

輕微剮蹭算肇事逃逸嗎

湖南桃江縣司機曾志安駕車撞死77歲橫過馬路的老人殷某。他將當時還有氣息的老人抱到路邊棄之不顧,隨後駕車逃逸。而經交警查明,曾志安竟然還是無證駕駛。2022年7月16日從法院獲悉,曾志安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刑一年6個月。

曾志安53歲,家住湖南桃江縣。曾經有搶劫、盜竊等多次犯罪前科。

案發當日18時16分許,曾志安駕駛小型轎車從桃江縣沾溪鎮出發往高橋鄉方向行駛,途徑桃江縣浮邱山鄉水口山路段時,遇行人殷某從道路左側往右側橫過道路,因被告人曾志安駕駛車輛未避讓行人,導致77歲老人殷某被撞,造成被害人殷某當場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發生後,曾志安將殷某抱至路邊,路邊群眾撥打了120電話,待120急救車到達後,曾志安駕駛轎車離開事故現場。經鑑定,被害人殷某符合外傷致重型顱腦損傷死亡。

男子駕車撞死77歲老人 將老人抱到路邊棄之不顧!系無證駕駛

案發後,曾志安投案自首。經桃江縣交通警察大隊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曾志安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遇行人橫過道路時未避讓,肇事後逃逸,承擔此次事故的全部責任。

桃江縣法院審理此案認為,曾志安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無證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後逃逸,負事故全部責任,其行為已構成交通肇事罪。法院一審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