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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律法律解讀:在網上買東西質量出問題,商家卻不給退換!

作者:由 聽律法律服務 發表于 文學日期:2022-02-20

商品不允許退款是合法的嗎

導讀:有粉絲在聽律小程式上諮詢在網上買了一箱水果,收貨時全壞了,商家不肯退換,該如何處理?

隨著電子商務行業近幾年在國內漸漸流行,有很多人,剛開始接觸便深深地愛上了網上購物,因為網上購物有很多優點,可以讓你足不出戶就能買到想要的物品。

網上可以買到各種各樣的物品,不管是吃的還是用的。可是有一個問題,在網上買吃的,運過來壞了怎麼辦呢?相信很多人都有過這樣的疑惑,那我們今天就就這個問題來討論一下吧。

聽律法律解讀:在網上買東西質量出問題,商家卻不給退換!

商家提供水果等商品時,在出庫時需要保證水果的新鮮度,如果一開始提供的水果已經出現腐爛情況的,那麼屬於侵犯消費者權益。

買家遇到這種情況的,可以積極主張商家的過錯,並且買家不能以限制七天無理由退換貨商品拒絕退貨。根據最新修訂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經營者採用網路、電視、電話、郵購等方式銷售商品,消費者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且無需說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費者定作的;

(二)鮮活易腐的;

(三)線上下載或者消費者拆封的音像製品、計算機軟體等數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報紙、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據商品性質並經消費者在購買時確認不宜退貨的商品,不適用無理由退貨。消費者退貨的商品應當完好。經營者應當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內返還消費者支付的商品價款。退回商品的運費由消費者承擔;經營者和消費者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因此,不能以七天無理由退換為由。不過,實踐中,通常是買家找商家協商處理,因為往回寄水果更會增加水果的腐爛程度,所以一般是主張商家承擔賠償責任。

當然,如果商家拒絕承擔責任的,先不要著急,買家也可以積極找電商平臺投訴。也可以按照以下步驟操作: 第一步:若未申請退款退貨,請先發起退款退貨申請;若已經申請退款,請關注退款超時並及時修改退款協議避免退款關閉;第二步:申請客服介入,在買家申請退款後,如買賣雙方未協商一致意見,買家可以在賣家拒絕協議後可以要求平臺客服介入處理。如果購買的水果涉及的價值較大,那麼建議可以積極起訴主張維權。不過想要走法院起訴途徑的,建議需要先提取證據,比如將腐爛的水果以照片形式記錄下來。

如還是解決不了的,可以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六章爭議的解決中第三十九條的規定進行處理:

消費者和經營者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的,可以透過下列途徑解決:

(一)與經營者協商和解;

(二)請求消費者協會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調解組織調解;

(三)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

(四)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因此,大家可以放心購物,因為法律對我們的消費權益的保障是很全面的,遇到消費權益受侵害的,都可以透過法律途徑去解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二十四條 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消費者可以依照國家規定、當事人約定退貨,或者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沒有國家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消費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七日後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消費者可以及時退貨,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可以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

第四十四條 消費者透過網路交易平臺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還泳分的,可以向銷售者或者服務者要求賠償。網路交易平臺提供者不能提供銷售者或者服務者的真實名稱、地址和有效聯絡王聲方式的,消費者也可以向網路交易平臺提供者要求賠償;網路義懸頭交易平臺提供者作出更有利於消費者的承諾的,應當履行承諾。網路交易平臺提供者賠償後,有權向銷售者或者服務者追償。

網路交易平臺提供者明知或者應知銷售者或者服務者利用其平臺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未採取必要措施的,依法與該銷售者或者服務者承擔連帶責任。

第五十二條 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造成消費者財產損害的,應當依照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承擔修理、重作、更換、退貨、補足商品數量、退還貨款和服務費用或者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涉及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四條、三十九條、第四十四條、第五十二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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