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定醉駕多少毫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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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駕入刑以來,“醉駕一律入刑”貌似成了司法機關辦案的鐵律,但是最高法院出了一個量刑指導意見以後,這個現象就開始打破,輿論也引起了很大的討論。這裡就探討一下,到底醉駕可不可能被免予刑事處罰。
一、什麼是醉駕
醉駕就是醉酒駕駛,在刑法裡面的罪名是危險駕駛罪,就是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行為。
二、喝多少酒能達到醉駕標準
喝酒後駕駛車輛,是酒駕,那喝多少酒才能達到醉駕的程度?法律規定,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血液酒精含量達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屬於醉酒駕駛機動車。至於喝多少酒,能達到這個標準,這就完全看個人體質了。
三、當場喝酒的行為怎麼處理
有些人喝酒以後開車,當被攔下檢查時,當著警察的面就開始喝酒,以此來逃避檢查。這樣的方法行不行的通呢?司法解釋對這樣的行為進行了規定,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機關依法檢查時,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氣酒精含量檢驗或者抽取血樣前又飲酒,經檢驗其血液酒精含量達到醉酒標準的,應當認定為醉酒。
四、車輛行駛在什麼地方能構成犯罪
法律規定,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才能構成危險駕駛罪,關於道路的解釋,法律規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雖在單位管轄範圍但允許社會機動車通行的地方,包括廣場、公共停車場等用於公眾通行的場所。
五、醉駕的處罰
法律規定危險駕駛罪,處拘役,並處罰金。拘役的期限是,1個月至6個月。
六、醉駕免予刑罰的情形
對於醉駕能不能免予刑事處罰,最高法院公佈的量刑指導意見規定,對於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予定罪處罰;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免予刑事處罰。
雖然這個量刑指導意見是試行,但是在司法機關辦案的過程中,起到了重要作用,有的地方的法院、檢察院也制定了相關的規定,對一些情節較輕的,醉酒駕駛機動車的危險駕駛罪可以作出免予刑事處罰的決定。一般以血液酒精含量、有無其他違法犯罪行為、是不是初犯、駕駛證、行駛證是否正常等標準來綜合判定。
但是“喵主”,在這裡要提醒大家,不要心存僥倖,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才是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