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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賣房一年內再買房退個稅!明起實施

作者:由 華爾街見聞 發表于 繪畫日期:2023-01-18

二手房交易個稅滿幾年

9月30日,財政部發布支援居民換購住房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

檔案指出,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對居民出售自有住房並1年內購房的

售房已繳個稅予以退稅優惠。

需要注意的是,若要享受上述優惠政策,還需滿足

買賣住房必須處於同一城市、出售方和購買方必須為同一產權人

兩大限制條件

目前,各地二手房政策各不相同。粗略來看,大部分城市可選購房全額的1-2%或利潤的20%作為交易個稅,且且滿5年唯一住房免徵。舉例來看,上海等城市二手房個稅按照1%收取,但北京非滿五唯一住房按照差額20%收取。

以一套適用1%個稅稅率的普通房源為例,退稅優惠政策意味著每百萬可節稅1萬元;對於適用2%個稅稅率的非普通房源來說 ,每百萬更可節稅2萬元。

中原地產首席分析師張大偉表示,

此次新政出臺,對於大部分城市來說,換房可以節省3-5萬元稅費,而北京等城市部分房源能節省幾十萬稅費。

張大偉分析認為,新政策對於大部分城市市場影響不大,但對於北京等少數城市換房客戶有一定影響,有利於增加有個稅的房源流動性。

以下為通知全文:

關於支援居民換購住房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

為支援居民改善住房條件,現就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公告如下:

一、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對出售自有住房並在現住房出售後1年內在市場重新購買住房的納稅人,對其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予以退稅優惠。其中,新購住房金額大於或等於現住房轉讓金額的,全部退還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新購住房金額小於現住房轉讓金額的,按新購住房金額佔現住房轉讓金額的比例退還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二、本公告所稱現住房轉讓金額為該房屋轉讓的市場成交價格。新購住房為新房的,購房金額為納稅人在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網籤備案的購房合同中註明的成交價格;新購住房為二手房的,購房金額為房屋的成交價格。

三、享受本公告規定優惠政策的納稅人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納稅人出售和重新購買的住房應在同一城市範圍內。同一城市範圍是指同一直轄市、副省級城市、地級市(地區、州、盟)所轄全部行政區劃範圍。

2。出售自有住房的納稅人與新購住房之間須直接相關,應為新購住房產權人或產權人之一。

四、符合退稅優惠政策條件的納稅人應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供合法、有效的售房、購房合同和主管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有關材料,經主管稅務機關稽核後辦理退稅。

五、各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應與稅務部門建立資訊共享機制,將本地區房屋交易合同網籤備案等資訊(含撤銷備案資訊)實時共享至當地稅務部門;暫未實現資訊實時共享的地區,要建立健全工作機制,確保稅務部門及時獲取稽核退稅所需的房屋交易合同備案資訊。

六、本公告執行期限為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財政部 稅務總局

2022年9月30日

檔案來源:

財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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