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高利貸犯法嗎
高利貸並不是一個法律概念,法律上也從來沒有給高利貸一個明確的概念,在網上看到一些人對高利貸的評論,發現很多人認為放高利貸是違法行為,但實際情況沒這麼簡單。
其實,高利貸也屬於民間借貸,民間借貸是一種民事債權債務關係,只要在合同中有明確約定,用於正當用途,符合平等自願的原則,不涉及多人多次詐騙、欺詐目的的借貸關係,那麼並不涉及違法犯罪。
高利貸本身是不違法的,只是也不受法律的支援保護,違法的是以高利貸為支撐的其他行為。
但這並不說明高利貸是好的,絕大多數涉及高利貸的案件都伴隨著其他違法活動,不少人因為還不上高利貸被逼得走上了絕路。
根據去年8月份出臺的“民間借貸”相關法律規定,高利貸是以
年利率是否超過“銀行同期貸款利率(LPR)的4倍”
為標準,也就是說
年利率
不超當期LPR4倍的都不屬於高利貸。而根據條例規定,高利貸本身只是不受法律保護,
債務人
可以不還超出的利息,但並沒有說高利貸本身是違法的。
高利貸違法,只是因為其伴隨的一些其他行為觸犯了法律,比如,以下四種情況:
1、在高利貸活動中,高利借貸再高利
轉貸
達到一定
數額
標準的即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2、以轉貸為目的,套取金融機構
信貸資金
高利轉貸他人,且違法數額較大的構成
高利轉貸罪
。
3、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構成
集資詐騙罪
。
4、因非法催收高利貸而對債務人作出非法拘禁、威脅恐嚇、綁架、傷害、詐騙等行為,屬於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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