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車被抓怎麼處罰
“擺在街頭的
共享電動車
,沒人看管, 偷了也不會被發現吧?
有人就動了歪念
將它偷回家
變成自己的“專車”
不料第2天
被!抓!了!
近日,宜春就發生了一起盜竊共享電動助力車的案件。
案件回顧
▲圖片來源於網路
張三駕駛摩托車騎行途中時,發現一輛某品牌共享電動助力車停放在路邊,遂生竊意,將車輛偷運回家。
次日凌晨,公安民警在張三家中將其抓獲,並繳獲其所盜助力車。經權威機構認定,被告人張三所盜電動助力車價值人民幣4750元。被盜助力車已發還給失竊公司。
案件回顧
法院審理認為,張三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秘密竊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構成盜竊罪。鑑於張三能當庭自願認罪,被盜助力車也已追繳併發還,可酌情從輕處罰。根據被告人張三的犯罪事實、犯罪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性,一審法院遂依以盜竊罪判處張三有期徒六個月,並處罰金3000元。
共享電單車
是運營公司的合法財產
依法受到法律的保護
公眾應當合法、合規地使用
共同參與維護
“共享”變“私享”的行為
本質上就是偷盜
透過非法手段
獲取不屬於自己的東西
雖能滿足一時貪慾
但終將受到法律制裁
素材來源:袁州區法院
【來源:宜春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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