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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楓橋經驗”與企業社會責任研討會在浙江諸暨舉行

作者:由 中國日報網 發表于 詩詞日期:2022-04-01

諸暨楓橋經濟如何

11月27日,由浙江省企業社會責任促進會、浙江新時代楓橋經驗研究院聯合主辦的首屆新時代“楓橋經驗”與企業社會責任研討會在“楓橋經驗”發源地——浙江省諸暨市舉行。

“楓橋經驗”與企業社會責任研討會在浙江諸暨舉行

浙江省企業社會責任促進會會長蔡寧認為,此次把新時代“楓橋經驗”與企業社會責任聯絡起來,集中研討兩者之間的內在邏輯,尚屬首次。

據專家介紹,企業社會責任涵蓋組織治理、勞工實踐、社群參與和發展、環境、消費者問題、債權人、股東等多個維度。而新時代“企業楓橋經驗”是指根據“楓橋經驗”的精神實質和基本原理,以員工為基礎,採取調解仲裁等多種矛調機制,努力化解企業內外糾紛,構建和諧勞動關係,打造平安企業。

“楓橋經驗”與企業社會責任研討會在浙江諸暨舉行

據瞭解,諸暨市現有13萬餘家企業,一些企業內部外部矛盾糾紛時有發生。作為國企,國家電網諸暨市供電公司率先組建“電力老孃舅”隊伍,建立“楓橋式供電所”,主動化解各類涉電矛盾,是廣大群眾的“電保姆”、用電企業的“電管家”、政府的“電參謀”。

“楓橋經驗”與企業社會責任研討會在浙江諸暨舉行

國家電網諸暨市供電公司黨委書記邵波說:“我們聯合市公安局成立‘特高壓警務室’和公安供電聯絡室,保障電網工程建設。由發改、綜合執法、應急管理等部門聯合組成電力行政執法中心,保障電網安全穩定執行。我們還與市司法局聯合成立電力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主動化解各類涉電矛盾。”

對此,浙江新時代楓橋經驗研究院學術委員會委員丁光飛認為,企業內部治理與企業社會責任相結合,實現了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雙贏”,符合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範區的價值取向。

研討會上,浙江省經濟和資訊化廳原副巡視員李丹建議,“企業楓橋經驗”應該走標準化之路,把已經過實踐證明行之有效的方法、制度和企業社會責任推進機制有機結合起來,轉化提升為標準,起到推廣示範引領作用。

浙江大學公共政策研究院研究員夏學民建議,供電企業可率先設立“首席社會責任官”,在企業內部增設社會責任工作委員會,探索建立全員履行社會責任的考核評價機制,架起“楓橋經驗”與企業社會責任互聯互通的彩虹橋。

“把企業與員工、企業與消費者、企業與環境可能產生的利益糾葛等各類矛盾糾紛統一納入預測預警範疇,利用數字化手段提前感知、提前發現、提前調處。”夏學民說。

(中國日報浙江記者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