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詩詞

法律從來沒有欠債不用還的規定

作者:由 負債公略 發表于 詩詞日期:2023-01-19

疫情期間現在看守所可以收人嗎

很多網友都調侃“如果能不還,人人都去借貸去了”,“房貸不用還了?”,其實法律上從來沒有規定欠債不用還的規定,它只是規定在特定情況下法律價值的取捨和救濟而已。

而在正常的法律規則和道德的約束下,人是不可能不還款的,只是在極端的情況下法律最終要維護一些底線原則,在公平、效率和價值觀方面做出一些取捨。任何東西過猶不及,像以前氾濫的網貸套路貸,還有甘肅牽涉30多萬人的套路貸很明顯都是發展太過了,過了本身就不再符合公平公正原則了。

讓法院強制執行一輩子、讓申請人追索一輩子和讓債務還一輩了這些都是非常損耗人力物力的,這本身這些行為也不創造財富,但它卻會耗費比比這執行更多的人力物力,所以法律調整這其中的關係就要兼顧到個人和社會利益的平衡了。

法律從來沒有欠債不用還的規定

當然,這市場主體也會根據法律規定去調整自己的經營策略,風險和收益會有一個精算平衡點,所以普通人認為透過借錢不還來逃避債務是不可行的。

因為,但凡你能借到錢的,都是有一定的收入的,如果沒有收入,即使是辦一張幾千元額度的信用卡銀行都會考慮再三,而能夠借到大幾萬的,通常信用都是比較好的,這是前提,所以你越珍惜信用你才可能借到錢,一個沒有信用的人或是一個白戶,頂多也就幾萬塊封頂了。

難道你的徵信和日後不便就幾萬元打發了,顯然是不會的。而更大額的借貸,你沒有房產抵押能借得到嗎?打七折抵押了你還會逾期嗎?所以只怕是機關算盡太聰明,只誤了卿卿性命而已。

而且法律是比較系統完善的,能還錢的,其實也根本不用違約逾期了。有財產都不用你去起訴強制執行了,因為幾乎每個人都知道,法院是打七折拍賣房產的,至於轉移財產,很多人連自己都信不過,會信得過其他人?

他會信得過誰呢?父母配偶?恐怕配偶知道負債早帶著錢跑路了,父母知道也會想辦法幫你還款而不會是幫你逃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