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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牌時與他人發生口角,被拘役!

作者:由 瀛臺律師事務所 發表于 俗語日期:2022-07-16

跟人發生口角可以報警嗎

作者:北京瀛臺律師事務所

【案件回放】

2020年底,武某與蔡某約好到棋牌室打牌,在此期間,兩人因言語不和發生口角。事後,武某叫上朋友在棋牌室門口對蔡某進行毆打,致蔡某受傷。圍觀群眾立即打電話報警,將蔡某送醫救治。經鑑定,蔡某的傷情評定為輕傷二級。蔡某家屬將武某及其朋友告上法庭,經法院審理認為,武某及其朋友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輕傷,其行為已觸犯法律,構成故意傷害罪,將依法被判處拘役四個月。

打牌時與他人發生口角,被拘役!

【瀛臺律師論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本案中,武某與蔡某因在打牌過程中言語不和產生爭執,為了兄弟,武某朋友一時衝動毆打他人,致人受傷,應受相應刑事責任。鑑於案發後,武某具有前科劣跡,可酌情從重處罰。武某自動投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罪行,認罪認罰,可從輕或減輕處罰。綜合武某犯罪事實、情節及悔罪表現,故法院依法作出如上判決。

打牌時與他人發生口角,被拘役!

【瀛臺律師提醒】

打架有風險,動手需三思!朋友之間難免因小事發生爭執,務必要冷靜,理性處理,退一步海闊天空。千萬不要因一時衝動,受到法律的惡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