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雀會氣死嗎
農田裡撒農藥,毒死上千只麻雀。這可不是小事兒。不過,好在麻雀不是國家重點保護動物,只是一般的保護動物而已,否則問題可就大了。那麼這種行為,會面臨怎樣的處罰呢?這可就得看實際情況了。
首先,如果這個人撒農藥的目的,只是為了防治農業害蟲,或者給農作物治病。那麼這種情況,顯然就屬於過失致麻雀死亡,既然沒有主觀故意,那他需要承擔的法律責任,就應該相對較輕。
而如果這個人,撒農藥的目的,沒有正當理由,就是為了毒死麻雀,或者是將毒死的麻雀用來獲利,那麼這個人所需承擔的法律責任就比較大了。
其次,要看這人投農藥的地方,是在什麼地區。如果該地區只是一般的農村,那麼從事農業生產撒點兒農藥,應該不會有什麼大的問題。也就是說,雖然造成了麻雀死亡的後果,但應承擔的責任不會太大。
但是如果所在的地區,是國家(或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劃定的野生動物自然保護區,那麼在這樣的地區,即使是為了農業生產而撒農藥,造成了致死麻雀的後果,應該承擔的法律責任就較大了。因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第12條明確規定,是禁止在野生動物自然保護區內,過量施灑農藥,干擾野生動物生息繁衍行為的。
當然了,造成這樣的嚴重後果,肯定涉及觸犯法律了。對於這個人將面臨的處罰,個人認為無非有以下幾種情況。
①如果這個人撒農藥的目的,只是為了農業生產,並且該地區不是自然保護區。那麼這個人,可能會面臨六個月左右的緩刑。
②如果這個人撒農藥的目的,雖然是為了農業生產,但該地區屬於政府劃定的自然保護區範圍內。那麼這個人可能將面臨,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③如果這個人撒農藥的目的,就是為了毒殺麻雀,但該地區不是自然保護區,那麼這個人可能也會面臨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④如果這個人撒農藥的目的,就是為了毒死麻雀(獲利),而且該地區也是在劃定的自然保護區內。那麼這個人可能就將面臨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了。
說實話,造成上千只麻雀死亡的事情,我們是應該儘量去避免發生的。畢竟麻雀也是我們生態鏈中的重要一環,何況它還是國家的“三有”保護動物呢。因此,在農業生產,防治病蟲害時,我們使用何種農藥,還是應該三思而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