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仇什麼怨什麼意思
11月12日上午
賴女士準備騎車上班時
發現停放在合水口社群自家樓下的電動車
被人砸壞了
看著周圍的電動車都完好無損
唯獨自己的愛車“面目全非”
賴女士既氣憤又擔心
“我也沒有得罪什麼人呀!
到底是誰會對我的車下此黑手呢?”
帶著一連串的疑問
賴女士選擇報警求助
接報後
光明公安分局
馬田派出所
民警
立即展開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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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研判分析,民警發現11月12日3時許,有一名身著黑色衣褲的男子抱著一塊石頭出現在賴女士樓下。環顧周圍無人後,該男子舉起石頭對著一輛白色電動車亂砸一通,隨後匆匆離開。經確認,被砸壞的正是賴女士的電動車。
根據相關線索,民警迅速開展走訪排查工作。在固定證據後,民警於12日18時許,
成功在馬田北路附近將嫌疑人黃某(男,27歲)抓獲
。
經審訊,嫌疑人黃某對其故意損壞他人電動車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據黃某交代,其是一個“無業遊民”。11月初的某一天,黃某無所事事,不知不覺閒逛到賴女士家樓下,恰好聽到賴女士在陽臺上說著一些疑似在抱怨的話語,誤以為在說其壞話,心中憤憤不平。
偶然的機會,黃某在街上看到賴女士與一名男子同騎一輛白色電動車,黃某便想用砸車的方式給賴女士一點“教訓”。
11月12日凌晨,趁夜深人靜時,黃某找到賴女士的電動車,用“行動”釋放了自己的負面情緒。
洩一時之憤雖然痛快,但最終還是要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
目前,黃某因涉嫌尋釁滋事,已被光明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警方提醒
1。遇事一定要冷靜處理,弄清事情原委,不要衝動行事。
2。發生矛盾糾紛,要透過合法途徑解決,切莫一時衝動走上違法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