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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老闆欠5千萬無力償還,被債主沉屍80米水庫,2年後才打撈上岸

作者:由 胡雨婷律師 發表于 俗語日期:2022-12-07

欠款幾千萬還不了

莫泊桑小說《項鍊》女主角瑪蒂爾德不小心把朋友的鑽石項鍊弄丟了,她為了賠錢與丈夫節衣縮食十年,十年間她原本柔嫩的雙手變成老太太的模樣,原本漂亮的臉蛋再也沒了光澤。儘管瑪蒂爾德很虛榮,但她仍然用瘦弱的肩膀承擔起欠債還錢的責任,然而內蒙古一個大男人卻逃避還錢的法律責任,最終搭上自己的一條命。

做生意的人難免會遇到資金週轉不開的情況,正常做法是找親戚朋友借錢,或者是找銀行貸款,但是親戚朋友未必是有錢人,銀行貸款的要求很嚴格,有的人兩條路子都走不通,鬼迷心竅去借了高利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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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利貸是指索取特別高額利息的貸款,起源於原始社會末期,《民法通則》規定,利息高於銀行同期貸款利息4倍就屬於高利貸。高利貸從誕生以來害無數家庭家破人亡,在我國屬於違法行為,內蒙古商人張宏明知高利貸違法,但他還是鋌而走險找到杭州放貸人胡方權借貸。

張宏出生在普通家庭,憑藉自己的雙手開了一家以旅遊業為主的公司,可是他在公司運營中遇到一些資金問題,他找到胡方權借了第一筆貸2650萬。他拿到這筆錢就用於公司,試圖週轉資金,可是他經營不善,第一筆貸全投入水裡,不僅沒賺到錢而且還不起高利貸,高利貸就在利滾利之下漲到5000萬欠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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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宏面對5000萬欠債根本不急著還,因為他知道胡方權底子不清白,胡方權不敢把事情鬧大,萬一驚動警方他也沒好果子吃,就一直心安理得欠著欠款不還。

胡方權也不是吃素的,6月10日,他把張宏約到杭州某賓館,張宏沒意識到胡方權可能要動粗,沒有防備心走進賓館,還希望胡方權能多寬限他還款日期,並且減除一點利息。胡方權聽到這話立馬讓自己的手下動手,手下將1米8 的張宏關進只有25平方米的狗籠,連人帶籠一起帶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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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方權聯絡到張宏的家屬,要求張家人給他5000萬,否則他撕票。如果張家人能拿出5000萬,張宏在就把5000萬還給胡方權,可關鍵是他們拿不出,籌了3個月也就籌到620萬。

這620萬也就是胡方權借出第一筆貸的零頭,他看張家人還不了錢徹底失望,毒打張宏一頓之後就讓手下把張宏關進狗籠,一起扔進青田灘坑水庫。青田灘坑水庫四周罕見人煙,而且面積比300個西湖還大,張宏進入水庫必死無疑,張家人沒了張宏訊息後選擇報警,狡猾的胡方權已經在這時逃到泰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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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儘管胡方權逃到泰國,中國警方還是在2013年2月底於曼谷抓到他,胡方權想為自己最後開脫一下,在法庭上騙法官自己早已放走張宏,警察沒找到張宏死屍法官也不能判胡方權故意殺人,警察只好到處找張宏,勢必活要見人死要見屍。

皇天不負有心人,警察尋找了張宏一年,2014年用水下機器人和水下掃描裝置在青田灘坑水庫80米深處找到張宏死屍,胡方權看證據確鑿只能認罪。

在這起“內蒙古鐵籠沉屍案”當中,胡方權構成故意殺人罪,根據《刑法》232條規定,故意殺人罪最高可判死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胡方權屬於情節重的判處死刑,他於2016年12月13日執行了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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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這個案件,大家一定要從中吸取教訓,借錢一定要透過合法手段,這樣才能保證自己與家人的人身安全。另外,借錢一定要還錢,借錢不還不僅有損自己的信譽還觸犯了法律構成了詐騙罪,如果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情節特別嚴重可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很多人對懸疑犯罪的故事感興趣,看完“內蒙古鐵籠沉屍案”不覺得過癮還可以看著名編劇海巖所寫的《殺人動機》,海巖是《便衣警察》、《永不瞑目》等金牌作家,《殺人動機》是他創作三十週年紀念作品,講述了快遞員毛標與朋友曹克無意間用手機錄下了房地產商人周正殺害許本昌的始末,意外搭救了許本昌的女兒許可,曹克想用錄影換取金錢,毛標卻於心不忍,他們還不知道殺人兇手周正早已盯上了他們……這本書還是海巖熟悉的味道,想要看破案小說的讀者可以點選連結購買這本書,原價135的書現在只要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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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卷】殺人動機 型別小說教父海巖全新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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