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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區會所經營應當合法進行

作者:由 物業之友 發表于 曲藝日期:2022-08-21

開私人會所犯法嗎

某高檔小區物業專案,物業交付使用和業主人

住後,業主對建設中的物業配套專案

—會所提出來異議,業主認為:一,建設單位改變、擴大了水所的經營範圍和營業面積 ,侵犯了業主合法權益;二,會所經營所帶來的噪聲、環境汙染等問題損害了業主的利益,降低了物業的檔次;三,會所開業經營帶來了車流、人流和治安問題等會給小區的安全帶來威脅。

小區會所經營應當合法進行

業主的意見首先是在物業公司和建設單位共同組織召開的遺留問題座談會上以口頭形

的建設單位提出。建設單位代表當場表示對業主提出的問題回去研究後子以答覆。但一我時間後,建設單位沒有迴應,於是業主以書面形式正式送達建設單位,再次要求答覆。想建設單位仍未迴應,只是要求物業公司出面做安撫、溝通和疏解工作。

物業公司按照建設單位的要求進行了相應的工作,但遭到大部分業主的拒絕。部分業主以集體簽名書面上訪形式向政府相關部門投訴。政府相關主管部門表示要做必要的調查我對工作後才能予以答覆和處理。同時,政府主管部門建議雙方協商解決,並明確要求建提單位就業主提出的問題作出回覆。按照主管部門的要求,建設單位以公告形式對業主提出的問題進行了回覆。公告要點如下。

小區會所經營應當合法進行

第一,會所為物業配套設計,現建設中的會所並未改變原設計方案,也未超範圍經營,且與售樓時的售樓書承諾以及購房合同附加條款的約定是一致的。

第二,會所空調裝置等噪聲問題已投入巨資購置專門裝置進行降低噪聲處理,預計噪聲可降低到

45分貝以下。

第三,針對人流、車流及治安等問題,正在研究具體措施和管理辦法,力爭會所開業時基本解決問題。

建設單位的公告發出後,業主非常不滿意。認為開發建設單位根本沒有將業主置於平等對話位置,毫無解決問題的誠意。於是,部分業主採取拒交管理費、阻撓會所施工等辦法進行對抗,部分業主表示擬採取相應法律措施和手段;另一部分業主則表示將採取更加激烈的方式等。一時間在會所專案問題上業主和建設單位、會所以及物業公司的關係驟然升溫。

小區會所經營應當合法進行

以本案例來說,建設單位並無變更設計、擴大經營範圍等,因此會所專案並未構成違規、違法。矛盾的升級有業主的問題,因為該高檔小區的業主通常素質普遍較高,社會關係發達,業主牴觸會所專案,核心的原因可能不在於會所專案本身,而在於專案經營帶來的副作用,如破壞業主的生活狀態、引發物業秩序的紊亂、降低物業檔次、侵犯業主個人隱私等。而建設單位並沒有積極地迴應導致矛盾加劇。

本案例矛盾和問題的解決,理想的和合理的手段與途徑是以充分溝通理解、達成共識。開發建設單位等應主動以真誠態度去溝通和對話,化解業主對會所專案的牴觸,儘快結束對抗局面,共同協商解決面臨的矛盾和問題,切實營造融洽良好的雙方關係和管理服務氛圍。只有當矛盾確實無法調和解決時,才考慮引入行政仲裁、法律訴訟等手段。

小區會所經營應當合法進行

本案例中,作為物業公司應當以中間人的身份

,針對業主的表面訴求和心理訴求,力促開發建設單位牽頭成立專題工作小組,協調建設單位,物業管理和會所等相關單位,制定科學有效

化解危機的工作方案,直面業主,儘快解決,切忌建設單位和會所等不出面不負責,而物業公司包打天下的做法,物業管理方應在中間協調、不偏不倚,維護業主和建設單位雙方的合法權益和根本利益,否則在今後的物業管理中,業主將對物業公司心存芥蒂,物業管理服務也將處於被動狀態,管理起來會不順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