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親戚氣死需要負法律責任嗎
將強姦犯按壓在糞坑裡致其死亡,女效能夠構成正當防衛?
原創
2022-09-21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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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喵元寶
聚完會的小花行走在回家的路上
突然一男子從旁闖出,欲強姦小花,將小花
拖至附近的工地
小花拼命反抗並呼救,但夜晚周邊人員稀少且無居民區
小花趁該男子
解褲腰帶時
逃跑,明顯小花無法跑過該男子
男子抄近路選擇跳牆追趕小花,突然間
男子一把狠狠地
摔進了牆後邊的一個糞坑裡!
小花觀察四周發現基本上是公路,距離居民區還有一定的距離
同時又發現該男子可能要爬上來!
便當機立斷跑過去糞坑邊,用木棍、石塊等砸向男子,使其再一次摔進糞坑!
就這樣
該男子反覆摔進糞池坑裡迴圈著……
終於,小花發現了該
男子沒有了掙扎,已經死去
。癱坐在地,選擇
報警
。
擺在我們眼前的事實是:
該男子是否構成強姦罪?
小花殺了人!
最惹爭議的地方是:
小花此時的殺人行為能夠構成正當防衛?也就是說這種情況下小花應該判故意殺人罪還是無罪釋放?
這對於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和法院來說是一件棘手的事情,尤其是法院,因為誤判的危害結果影響更大,不僅影響法官的名譽和職業,也影響司法權威。
生殖器是否插入小花身體決定著男子的強姦罪構成形態
在我國,對於非幼女以外的所有婦女,欲成就男子構成強姦罪既遂的條件是,一定要男子的生殖器進入女性的體內。根據此標準,若該男子在摔進糞坑前
已經強行進入了小花的身體,那麼當然構成強姦罪既遂,判處三到十年
;倘若只是撕掉衣服而
未曾將生殖器插入小花體內,則構成強姦罪未遂
。無論如何,該男子一定會被定罪。
注意:口交、肛交等不屬於強姦罪的範疇,
而是涉及強制猥褻婦女罪。
小花構成故意殺人罪嗎?還是正當防衛無罪釋放?
首先明確,故意殺人罪的成立,一定要包括主客觀兩大因素:
主觀上有殺人的故意
客觀上將人殺死的行為
這裡存在的爭議就是
小花反覆將男子推進糞坑中直至死亡
(並且可以預見該男子一定會死亡),也就是從此處看,小花的行為是和故意殺人罪沾邊的。但讀者不要忘記了小花面臨的場景:
四周空蕩無居民區,該男子即將從糞坑爬出來,小花奔跑的速度比不過該男子
。
讀者試想,該男子強姦不成反倒摔進糞坑,這必定會激怒該男子。倘若小花此時不將其推進糞坑,誰能保證該男子追上小花後不會將其殺死?甚至姦殺?如果這種情況下是你,你會選擇怎麼做。
換言之,即使該男子摔進糞坑,暫時阻斷了強姦行為的進行,但
小花實際上仍存在緊迫的危險。
請讀者設想這樣一個場景:假若在該男子摔進糞坑時,
小花可以跑到距離不遠且完全可以跑得到的保安亭或者居民樓,但小花跑到一半氣不過,返回來將男子死死按在糞坑裡致其死亡。
那麼在這種情況下,小花的行為就發生了質變。因為
小花實際上已經脫離了緊迫的危險。
而正當防衛的要求是,行為人
必須是正在受到不法侵害的危險
,對於強姦以及搶劫這類嚴重危害人身的行為,行為人造成不法侵害人死亡,是可以免除刑事責任的。
我的觀點是該種情況下小花當然
構成正當防衛,而非防衛過當,更不應該定罪
。只有
法律這樣的保障,才能使更多的人勇敢地站出來為受害者提供保護
,第三人也完全可在此情況保護小花將強姦犯擊斃而不構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