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條小寫怎麼表述
關注我,瞭解更多生活中的法律小知識!
借我
借我
謝春花;借我
一、身份及簽字
1、借條最好體現出借人及借款人的身份證號,避免同名同姓問題,也避免他人撿到借條後擅自主張。
2、借條上的簽名,出借人要保證借款人現場簽字,切不可由借款人提前寫好,避免他人代簽問題。
3、借款人簽名要與身份證名字一致,避免用小名、常用名及錯別字。
4、借條的書寫人儘量是借款人,而不是出借人,避免借款人以內容非其所寫抗辯。
二、借條中利息的約定
借款可以約定借款利息或逾期還款違約金,但依據最新法律規定,利息及違約金不得超過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公佈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的四倍,依據最新的資料計算為年利率15。4%,也就是利息和違約金的總額不得超過年利率15。4%。
三、時間問題
借條中的借款時間,還款時間及借條書寫時間,都應寫為X年X月X日,切忌寫:一年後還款等模稜兩可的語言。
四、語言問題
寫借條時不要使用多音、多義字。我國的文化博大精深,許多漢字存在一字多音,一字多解的現象,在借條中一旦使用這些漢字,就有可能造成糾紛。比如“還欠款人民幣一萬元”,既可以理解成“已歸還欠款人民幣一萬元”,也可以理解成“仍欠款人民幣一萬元”。
五、自書借條
1、出具借條時,借款金額要大寫和小寫兩種表述,避免被人更改。
2、如借條為手寫,字與字之間,簽名與正文之間,不可留太大空隙,避免別人新增文字。
附:借條模板
借條模板及LPR利率歷史資料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