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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手續變續簽合同,薪水還大漲,工作交接讓老闆重新認識了我

作者:由 職場輕泛舟 發表于 曲藝日期:2023-02-01

續簽合同漲薪多少合適

我對工作的理念:任何一份工作都要做到圓滿

工作要有始有終,雖然每個人都希望在同一家單位從事同一份工作,直至退休,但這只是美好的願景。現實當中,很多人或因為工作調動、職位晉升、崗位調整,當然更多的是因為辭職離職,每隔幾年工作就會有變動,更有甚者一年當中會有數次變動。

我們對於工作,在開始的時候總是充滿著憧憬,而結束的時候往往有不甘,甚至有怨恨。心情好與壞,該結束時還是要結束。因此,還不如收拾好心情,坦然面對工作的結束,讓這一份工作有個完美的閉環,以免將來回憶時帶有遺憾。

2003年,我合同到期,在和公司談續約時,薪資沒達成一致。由於公司的規模不是很大,成本控制就相對比較嚴格,同時,我的工作崗位雖然重要,但並非不可替代。於是和平分手,開始進入最後一個月的離職工作交接期。

第一週,自問自答,解除心中疑惑

這是我職場生涯的第一次辭職,而公司也沒有很規範的交接流程,因此一切全靠我自己。我問了自己很多問題:有沒有必要進行工作交接?要不要進行工作交接?我要交接什麼內容?交接流程交接標準都是什麼?我期望透過自己的努力找到答案。

或許有人問,工作交接不是必須的嗎?為什麼還有沒必要的呢?確實有一些情況,沒必要,也沒辦法去做工作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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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我顯然和上面的情況不同,我的工作肯定還是要交接,既然要交接,那就有交接的內容,那我要交接什麼?

必定是以我的工作為基礎,為關注點,必要時可在此基礎上進行適當的擴充套件。

我當時算是一個小的主管,工作內容雜而多,而且有很多介面,包括其他部門甚至部分客戶,要完全梳理出來,其實還是要下點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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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目標,接下來就是確認交接時間了,其實工作交接從和平分手之際就已經開始,只是因為領導還沒來得及確定具體接受人,因此給了我準備的時間。

而至於工作交接什麼時候結束,我個人認為不應該由離職人員確定,更應該是接受人確定,只有他將工作完全掌握,或者熟練掌握後,他就可以喊停。

第二週,選擇合適人選,交接事項確定

理順了一些問題,自己也有了思路,於是開始正式實施操作。

我問領導工作交接給誰?領導讓我自己在組內選擇一個,其實接受人員的選擇上要有一定的技巧,選的好事半功倍,選不好白費力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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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組裡面選了一個工作態度較好,而且和我關係相處也比較融洽的同事作為交接物件,然後我們共同商討並制定了交接當中的注意事項。

當然最重要的還是交接內容的劃定,以及交接內容優先順序,重要程度的劃定。

我們整理出了一份交接清單,交接內容經過我、領導、接受人多次的確認,並對其中重要的內容進行了數次討論與提煉,然後確定了優先順序和交接週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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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說這樣做太過於繁瑣,其實不然,這其中有工作本身的原因,更多是人的原因,本質就是工作態度。

當然這樣做好處有幾個:

清單是大家共同確認與制定,避免以後有異議。

討論與提煉交接清單的過程本身就是一個熟悉工作內容的過程。

有的放矢,這樣會讓交接變得更加順利、順暢。

第三週,邊交接,邊驗證,邊彙報

前兩週我們都在做準備,由於準備充分,而且得到了大家的認可,因此交接非常順利。

其實交接本身並不是重點,重點是接收人接收到該工作後,他的工作效果如何?是否和人員變動前一樣?工作質量是否有下降?這就需要驗證工作交接的效果。

透過以下幾種方式進行驗證。

我作為對工作最熟悉的人,直接參與,和我之前對應的工作進行詳細的比對,如果有差異,找出原因,和接收人一起尋找解決方法。

工作相關介面人的反饋。比如有些工作涉及到客戶或者涉及到其他部門,這部分工作就由他們來進行反饋,並和以前進行對比,並提供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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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們衡量工作交接是否完成?完成的質量如何?就兩個關鍵因素:一個就是接收人是否能夠獨立操作。第二個就是完成質量如何?評判的人一般肯定是有離職人員以及其他相關聯人員。

因為領導之前參與過交接清單的制定與討論,因此我們每天的交接情況都會向領導彙報,彙報方式是透過郵件。

讓領導時刻知曉你的工作交接情況,這不僅僅是對自己負責,更是對領導的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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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周,離職倒計時突然停止

離職進入倒計時,我和接收人都很享受因為工作交接上的條理、細緻、規範帶來了前所未有的能力與技術上的提升。

由於工作梳理得比較深,比較細,因此也發現了之前隱藏比較深的一些問題,並提出了最佳化改進建議,而公司也欣然接受,進行了改進,併產生了一定的效果。

週三的時候,領導突然找到了我,並對我進行了挽留,工資在我以前期望的基礎上又增加了很多,崗位職責不變,只是把另外一個團隊也劃給了我,由我統一管理。

其實我當時已經找到了下家,而且也比較滿意。我問了領導原因,領導說,之前大家就相處比較融洽,而這一個月的工作交接,又看到了我的另一面,對待工作,認真、鑽研、嚴謹,而這正是公司所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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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我選擇了留下,原因既有工資上的滿足,也有同事之間的融洽,更為重要的是公司的認可與評價。

於是很快又和公司續簽了合同,而週末公司對我原本計劃的離職宴請,也變成了歡迎老員工迴歸。

工作就怕認真,工作就怕鑽研,工作就怕琢磨。

離職手續轉變為續簽合同,這看起來其實是一次例外,一次偶然,並非人人可以複製。但在偶然中又透露出必然,因為這當中牽扯到很多事情,比如離職原因,比如公司的態度等,當然其中最大的推手就是工作交接。

我一直把工作交接比喻成人員的複製貼上,也就是說對於工作而言,要重新制造一個執行者,而這個新的執行者,不僅僅涉及前任的工作,還應該包含前任的能力、技術、技巧、工作態度。

而我們透過工作交接,既能看清一個人的工作態度,工作能力,工作方法,也能看清楚一個人的為人處事,待人接物,性格脾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