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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普法」丈夫出軌,我能找人暴打他一頓嗎?

作者:由 奮進的朱律師 發表于 曲藝日期:2023-02-03

找人調查老公出軌犯法嗎

結婚8年,我在家相夫教子,男主外女主內,日子過得也算幸福。今年3月,閨蜜在某音裡刷到一張照片,裡面是一對男女在外旅遊,從他們的親密度來看,儼然就是一對情侶。是的,男主角就是我老公,女主角我一眼看出是他的同事。當天我就找他理論,問怎麼回事?他一臉的無辜,說是公司組織的團建,大家好玩才合拍的,此事也就過去了!誰知道5月份的時候,閨蜜再次刷到那個女的嗮和我老公的親密照。我整天以淚洗面,一方面是孩子,一方面是出軌與欺騙。我也想過了,離婚是不可能的,但是我想出口氣。

請問我能叫我孃家人暴打我老公一頓出出氣麼?算犯法麼?

【律師說法】

不能打人。這是違反法律的行為,輕則可能受到公安機關行政拘留或者罰款,還可能需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情節嚴重的,還可能涉

嫌刑事犯罪,也就是故意傷害罪。

「故事普法」丈夫出軌,我能找人暴打他一頓嗎?

【法律依據】

《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14週歲的人或者60週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人身損害賠償範圍】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