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2-07
昆明市東川區碧谷街道聚焦“做強安置區黨建、做優民生服務、做牢穩定根基、做精小區管理”目標,堅持以思路理念創新引領社會治理實踐,以治理制度創新破解基層治理難題,著力探索網格化社會治理新模式新體系,不斷取得搬遷安置區社會治理新成效
檢視更多2023-02-03
”據悉,為確保搬遷群眾搬得出、穩得住、能致富,大關縣委、縣政府把易地扶貧搬遷後續扶持作為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的重要任務,廣大黨員幹部發揮先鋒模範作用,下沉一線辦實事解難題,全面做好產業發展、公共服務、社群治理、培訓就業等工
檢視更多2023-02-03
”一戶居民做不通工作,凌曉梅就天天往他家跑,徵遷隊伍用真誠打動了居民,讓這個小鎮創下了43天完成移民搬遷簽約的佳話
檢視更多2023-01-28
該縣紀委監委充分發揮“室組地”聯動監督的優勢,由縣紀檢監察室和派駐紀檢監察組牽頭,鄉鎮(街道)紀(工)委配合,村級紀檢監督員具體抓落實,深入桐林、款場等後續產業扶持專案實施點、易地扶貧搬遷安置點、縣鄉村振興局、縣財政局及縣農業農村局等相關部
檢視更多2023-01-25
填海施工推進普天間搬遷再招抗議楊舒怡日本中央政府3日說,打算從本月14日起向美軍普天間基地搬遷目的地衝繩邊野古沿岸投入沙土
檢視更多2023-01-23
本文轉自:人民日報客戶端陳雋逸12月14日,記者從貴州易地扶貧搬遷後續扶持工作推進情況新聞釋出會上獲悉,截至目前,全省搬遷勞動力在省外務工的有44萬人,佔46
檢視更多2023-01-20
汝城縣文明瑤族鄉東山村的羅洞灣易地扶貧搬遷安置點,沐浴著秋風秋雨,濡染著醉人的秋色,猶如一顆七彩明珠鑲嵌在鄉村大地,在秋日陽光的照耀下,閃爍著瑰麗的光芒
檢視更多2023-01-17
為增加群眾收入,拓寬群眾增收渠道,縣自然資源局深入聯絡村組以走訪、座談形式開展實地調研,透過組織村委和群眾代表到縣外蜂糖李基地考察學習,並召開群眾會議和進行收益對比,採取群眾集資、向上爭資方式投入3萬餘元,如今已完成蜂糖李專案種植120畝且
檢視更多2023-01-15
水城縣南部園區有茶園社群和大山社群兩個易地扶貧搬遷安置點,搬遷安置了周邊龍場、順場兩個鄉鎮的1114戶4410人
檢視更多2023-01-14
確定好搬運物品和路線後,搬家公司會派車輛和搬運工人,按約定時間到達搬家地點,您可以在現場監督指導搬運工人打包裝運,到達目的地後,搬上樓指定位置擺放,滿意後付款,搬家六個流程如下:金螞蟻搬家1、選擇搬家公司透過諮詢瞭解哪家搬家公司比較好,可以
檢視更多2023-01-13
(受訪者供圖)據河北省鄉村振興局介紹,河北易地搬遷人數超過30萬,其中有6個萬人以上易地搬遷集中安置點,各地透過強化產業就業支撐、做好公共基礎服務、創新社群治理方式等,讓搬遷群眾樂享新生活
檢視更多2023-01-12
”今天(6月30日),雖是汽車南站最後運營的日子,但售票、安檢、檢票、發車等工作環節依舊正常進行著,候車廳也不時有乘客出入,有條不紊的節奏,似乎看不出它要搬遷的前奏
檢視更多2023-01-10
另一方面,一批安全環保達標、市場競爭力較強的沿江化工企業搬遷入園,以搬遷促轉型,實現了安全、環保、質量的全方位提升,實現了優勢產品、優勢企業向化工園區集中集聚,產業集聚效應進一步增強,增強了產業競爭力,推動全行業展現了新氣象,有效推動了我省
檢視更多2023-01-10
”馮雲海所入住的“夢想家園”安置點,位於江西贛州市崇義縣過埠鎮,為解決過埠片區“五鄉一鎮”易地扶貧搬遷、水上漂、深山移民、土坯房改造、地質災害點等搬遷群眾的住房問題而規劃建設
檢視更多2023-01-08
”劉宇告訴筆者,扶貧車間需要的都是一些手工活,技術難度不大,工種不一樣,經過簡單培訓,群眾都是直接上手,下一步,玉秀街道還將引進更多的‘扶貧車間’,解決更多群眾的就業問題,讓搬遷群眾搬得出,還要穩得住、有增收、能致富
檢視更多2023-01-06
楊碑保(左)這十年,易地扶貧搬遷政策給予了像楊碑保這樣勤勞肯幹的萬山“新市民”創業機會,快速發展的城市建設給了像他一樣正在打拼中的年輕人更多動力和機遇
檢視更多2023-01-02
今年48歲的曾凡秋,是珠泉鎮白石塘村建檔立卡貧困戶,夫婦倆都患有殘疾,只能做一些輕度生產勞動,四個小孩都在讀書,經濟生活相當困難,長期租房居住,今年在縣、鎮村的關懷下,一家六口分配了易地扶貧搬遷安置房,現在終於圓了住房夢,全家人興奮不已,在
檢視更多2023-01-01
一般來說,只需要使用者在貨拉拉平臺的頁面上下單,訂單就會被髮送給平臺上的司機,由司機舉行搶單,搶單樂成的時機接洽主顧,為其提供服務
檢視更多2022-12-29
永豐易地扶貧搬遷安置點專案總工楊洪池告訴記者:“永豐安置點現在11棟住宅全部已經具備入住條件,電梯、水、電等全部都可以使用了,部分群眾都已經搬進來了住在裡面
檢視更多2022-12-28
【以案說法】因用人單位整體搬遷導致勞動者工作地點變更、通勤時間延長的,是否屬於勞動合同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的“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情形,需要考量搬遷距離遠近、通勤便利程度,結合用人單位是否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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