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2-06
五、被告證據1、《分割協議》一份,證明涉案房屋是辛某雲、辛某煌、辛某學兄弟三人共有的祖屋,原告僅有81
檢視更多2023-02-06
綜上所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條、第一百二十條、第一千零一十九條、第一千零二十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之規定,判決如下:一、被告某帥於本判決生效後十日內將其在抖音中釋出的侵害原告杜某燕名譽權的影片刪除,
檢視更多2023-02-06
於是,周某翔、周某菲便向法院起訴,要求父親周某返還兩人的壓歲錢
檢視更多2023-02-05
現被告在原告違規停車後將原告所有的車輛左前輪用車鎖鎖住,但無證據證明已向原告明確告知該鎖輪行為,致原告未注意到而啟動車輛導致車輛受損,且被告作為商場管理者,在車輛違停後,應採取通知對方駛離或者在車輛駛離停車場時予以告誡等合理措施,現被告採取
檢視更多2023-02-05
綜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條、第一千二百零八條、第一千二百零九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第十六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
檢視更多2023-02-05
因此,在審理股東知情權糾紛案件中,法官應在裁判文書中對財務會計報告、會計賬簿的具體內容,行使股東知情權的股東是否具有不正當目的、由什麼人行使股東知情權在裁判文書中予以明確迴應』鄭某化與福銀小貸公司股東知情權案湖北省宜昌市中級人民法院(201
檢視更多2023-02-04
承辦法官考慮到原告陳某某年事已高,行動不便,為了減輕當事人的訴累,決定上門立案,並進行庭前調解化紛爭
檢視更多2023-02-03
承辦此案法官介紹,原告仵某作為寵物狗的主人,應當按照相關規定為寵物狗辦理養犬登記,出行時給寵物狗繫帶牽引繩,盡到必要的保護義務,寵物狗無羈絆突然橫過城市道路導致交通事故的發生,原告有過錯
檢視更多2023-02-03
但ZSH在接收100萬元款項時屬於MLD公司已經登記的股東,對應的認繳出資額高於100萬元,並非ZSH的全部出資款來源於原告,且ZSH在MLD公司享有的股東權利受《上海MLD實業發展有限公司關於增資擴股之補充協議》之約束,現該收條以及目前證
檢視更多2023-01-31
王庭長積極耐心地為當事人釋明法律規定,細心溫和地向當事人講通鄰里人情,指出被告的空調外機噪音確實對原告生活產生了負面影響,同時也指出原告採取的過激措施存在不當,最終取得了原被告的共同理解
檢視更多2023-01-31
5月5日,記者從重慶綦江法院瞭解到,法院認為,原告蔡某設定苛刻條件限制被告鄧某探望子女,侵害了被告及孩子的合法權利,且不能提供被告鄧某個人生活不利於孩子成長的有效證據,遂判決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檢視更多2023-01-31
案件回顧原告孔某某因與被告某法律服務所存在勞動爭議,於2020年至2021年期間,先後四次向法院起訴,後均因原告孔某某撤訴或未到庭參加訴訟而准許撤訴或按撤訴處理
檢視更多2023-01-30
法院審理認為,原告(劉燕)主張的侵權內容主要涉及兩點:一是被告(張慧敏)稱原告給狗署名當編劇,二是被告稱原告僱傭打手對付導演、編劇
檢視更多2023-01-29
原告潘某從被告王某處承接某家園內批牆刷白,原告完工後,被告應支付工程款項,由被告向原告出具的欠條為證,本院予以認定
檢視更多2023-01-28
為了進一步查明事實,首先承辦法官積極引導當事人講清真相、還原事實,後又從守法律、講誠信的角度為當事人釋法明理,從情理和法律的角度,對被告動之以情、曉之以理、明知以法、示之利害,在法官不厭其煩的悉心勸導下,最終被告同意並履行還款義務,雙方當事
檢視更多2023-01-27
接受委託後,我對本案的相關材料和法律規定進了認真仔細的研究,現根據庭審情況,就爭議焦點發表如下代理意,請予參考:、 原告沒有合法受讓 A 公司對被告的合同權利,沒有資格根據該公司與被告的股東合作協議起訴被告,應依法駁回其起訴
檢視更多2023-01-26
但根據常住人口登記卡顯示,何某在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時的婚姻狀況系已婚,且銀行在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時調取何某的個人信用報告亦顯示已婚,據此,銀行對何某的婚姻狀況及涉案房屋的共有情況未盡到必要的審查義務,存在重大過失,不應認定為善意,故銀行不構成善
檢視更多2023-01-25
被告則辯稱,被告受僱於僱主,自己僅為派單員,不是適格主體,原告應當向僱主主張權利,原告的訴求為代寫論文酬金,不受法律保護,原告提交的結算單、報酬明細均為單方製作,不能證明具體的報酬,應當承擔舉證不能的法律後果
檢視更多2023-01-25
本案案情特殊,屬於精裝修房,而且堵塞的原因是建築垃圾,自然應當由開發商進行承擔比較合理
檢視更多2023-01-22
本院認為,涉案《深圳市龍華新區九方美容院轉讓協議》明確約定剩餘120000元的支付條件為營業執照辦理完畢3日內,被告**強主張還包括其他證照明顯缺乏事實依據,本院不予採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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