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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購手機音量太小,買家退貨遭拒?

作者:由 人民融媒體 發表于 易卦日期:2022-08-06

網購相機怎麼驗貨

本文轉自:資訊時報

“已拆封商品不得退貨”的情況,是市民網購時經常會遇到的。日前,海珠區街坊楊先生網購一臺手機並激活試用後,因覺得手機音量太小欲退貨,但遭商家拒絕。楊先生一氣之下將商家訴至法院要求全額退款。遇到這種情況時,法院是否會支援市民的訴求呢?

【案件背景】

上海中聯(廣州)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海幢街社群法律顧問張振仕是該案的受理律師之一。他告訴記者,楊先生在某知名網購平臺購買了一臺價值1萬元的新手機,手機到貨後,楊先生啟用試用後發現手機音量過小,很不滿意,當天便申請了退貨退款。

但是,楊先生的退貨申請很快被平臺拒絕了。楊先生又提交了兩次申請,但均被平臺以“手機已啟用啟用”為由拒絕退貨。楊先認為,自己只是啟用手機,但手機外觀沒損壞,並不影響再次售賣。該平臺商家則認為,商品的詳情頁面、確認訂單頁面均明確告知消費者,手機啟用後不適用“7天無理由退貨”。消費者退貨的商品應該完好,手機的三包期限自啟用之日就開始計算,啟用後只能按照二手機銷售。而二手機和全新機的售價、銷路差距均較大,因此啟用後的手機不應視為完好的商品。

由於雙方協商不成,楊先生唯有訴至專門受理網路案件的北京網際網路法院,要求商家全額退款。

律師建議

法院認為,楊先生購買的手機產品頁面上有提示手機啟用後“不支援7天無理由退貨”的規定,平臺商家在涉案商品的交易頁面用顯著字型對該規定履行告知義務。商家關於退換貨的規定符合相關法律法規。楊先生收到手機後即拆除外包裝並且啟用使用,再行主張“7天無理由退貨”,缺乏依據,故不予支援。

作為該案受理律師之一,上海中聯(廣州)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海幢街社群法律顧問張振仕提醒市民,網購電子產品時,大部分商家都會備註產品啟用後不支援“7天無理由退貨”。但大多數消費者拿到產品後,都會第一時間拆箱驗貨並開機檢查,而多數電子產品在開機聯網後即自動啟用。作為普通消費者,如果不開機聯網就無法知道產品是否存在故障,而且大部分產品介紹頁面為通用配圖,與實際產品的外觀、型號、配置可能存在一定差異。

為此,張振仕建議,經營者不得以商品已拆封為由拒絕消費者行使無理由退貨權,前提是消費者拆封查驗時也要保證商品完好。因此,消費者網購手機、相機等電子產品時要格外謹慎。張振仕建議,收到網購電子產品後,消費者要第一時間拆箱驗貨,檢查產品的外觀是否有損傷或劃痕等,同時用手機拍攝拆箱驗貨的影片,以證明外觀的損傷並非消費者人為所致。同時,不要急著將電子產品聯網或點選相關軟體,可以簡單開機檢視鍵盤、觸控等是否存在問題。保留產品外包裝,如發現問題方便退換貨。

【相關法律】

以下法律條文列舉了不適用“七日無理由退貨”規定的商品。根據《網路購買商品七日無理由退貨暫行辦法》第六條規定:

(一)消費者定作的商品;

(二)鮮活易腐的商品;

(三)線上下載或者消費者拆封的音像製品、計算機軟體等數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報紙、期刊;

《網路購買商品七日無理由退貨暫行辦法》第七條規定:

(一)拆封後易影響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拆封後易導致商品品質發生改變的商品;

(二)一經啟用或者試用後價值貶損較大的商品;

(三)銷售時已明示的臨近保質期的商品、有瑕疵的商品。

《網路購買商品七日無理由退貨暫行辦法》第八條規定,消費者退回的商品應當完好。第九條規定,對超出查驗和確認商品品質、功能需要而使用商品,導致商品價值貶損較大的,視為商品不完好。